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教育部党组统一部署,教育部巡视组于2015年5月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进行了巡视。巡视结束后,巡视组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学校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按照整改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任务
(一)强化认识,统一思想
教育部巡视组向学校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立即成立了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研究教育部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真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进发展的过程,保证学校健康快速发展。
(二)明确措施,落实责任
针对教育部巡视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学校党委多次召集会议研究,把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分解成了31个具体问题和5条具体建议,据此制订了学校《2015年巡视工作整改方案》和《整改工作台账》,包括5个方面共45项整改任务,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项明确了负责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对涉及的具体问题,立即整改;对短期内(2015年底前)能解决的问题,明确具体措施;对需要从长效机制上解决的问题,结合综合改革,理清整改思路,明确整改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坚持把整改工作同教育综合改革、“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不仅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更着眼长远,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想办法,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三)加强督查,确保效果
整改方案下发以后,学校相关领导和责任部门按照学校总体部署,有序地推进相关工作,积极落实整改任务。学校按照一个阶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的要求,通过党委常委会和专题会等形式,深入研究分析整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整改工作出现的问题,认真审议讨论相关制度文件。整改过程中,学校党委和纪委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统筹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组织各牵头责任部门建立了整改台账和任务清单,党政办公室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列入了党委督办的重点内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序进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完成或已落实整改任务39项,部分完成或正在进行的2项,未完成4项(主要是涉及教育综合改革方面)。
二、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方面
1.强化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严格落实去年党委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强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廉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定了《关于联系校领导的职责规定》;明确二级单位、部门廉政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要求院级党组织书记年底述职述党建,并明确院级党组织负责人为院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
加强信访件的处置和对重要问题线索的查办。对巡视组移交的38件信访件进行了系统梳理研判,对其中6件重要线索进行了初核,最后立案查处违纪案件5件;函询5件,纪委将在函询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分析处置工作;对于其余的信访件,将按照“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加快处置。纪委还根据初核调查中发现的管理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谈话16次,对处级干部诫勉谈话1次,函询11次。此外,纪委还对中央巡视组通过驻教育部纪检组移交的10个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查工作,拟对其中存疑的问题开展进一步调查,并确定处理意见。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明确纪委监督责任具体要求。已制定并经党委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按照上级要求逐步明确了纪委履职的总体要求、具体内容、监督方式、保障机制以及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组织、能力和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体现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精神。
进一步规范了信访案件线索的处置、管理流程。按照上级关于问题线索5类处置标准的要求,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细则》。纪委绘制了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将案件查办过程划分为线索受理与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置与执行等六个环节,明确了每个环节的实施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以确保查办案件的整个流程规范有序。
注意落实“抓早抓小”要求。在2015年学校“小金库”自查自纠调查工作中,纪委根据信访和问题线索核实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特别提醒有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防止出现监管的盲区;与党委组织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兼职情况检查中,发现兼职取酬问题,及时给予纠正。此外,纪委还就教育部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中涉及的可能存在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函询通知书5件,将召开会议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进一步针对各部门对函询的回复进行审查和质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廉政风险,必要时做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并提交校纪委会或校党委审议。在日常监督和查信办案工作中,纪委注意尽可能掌握或了解相关工作信息,分析其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监管的盲区以及作风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轻微违纪问题或线索不清无法查实的问题,及时通过提醒、函询、警示谈话等方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督。2015年,针对涉及科研经费信访集中的1名教师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清楚的2名教师,通过仔细调查核实,最后依纪依规分别对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进行了必要的组织处理。目前纪委正在协调有关部门对近两年科研经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拟针对学校近期开展科研经费使用自查自纠工作新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制度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加强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结合学校机构调整工作,学校给纪检监察部门增加了人员编制,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加强科研经费规范管理
加强科研政策的宣传与指导。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的问题,厘清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制度,通过举办财务业务培训会、走访讲解宣传等措施加强宣传和指导,解疑释惑。同时在科研经费日常核算中,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政策制度,及时中止了科研劳务费的发放,并加紧研究制定新的科研经费激励办法,以保证科研活动有序进行。
切实加强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坚决纠正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学校对所有专项经费卡进行了全面的集中清查,对于未结题、未结账的已完成项目要求全部进行结题结账。目前正在全校范围内就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进行重点抽查。学校出台了《关于违反财务报销及财经纪律的处理规定(暂行)》,并成立了财务报销管理联合工作组,严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稽查分析,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加快己竣工基建项目决算执行
对已竣工5个项目的决算按照分类实施、分步完成的要求加快执行。对投资控制在国家要求范围之内的项目——学生活动中心,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对投资超概算的项目——学生东食堂、石油研修大厦,已按照教育部规定程序进行超投资问题报批报审,待教育部批复后,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对2015年刚竣工结算项目——研究生教学(逸夫)楼、实验办公综合楼,目前已完成实际总投资的核对工作,预计在2016年上半年可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及办理固定资产移交。
3.加强后勤管理
严格立项程序,规范了修购专项资金使用。对今年正在执行和将要执行的修购专项工程进行严格过程控制,不同工程类别的项目严格立项程序,并对不同来源的修购专项资金使用程序进行了规范,从源头上避免了项目拆分现象。严格遵照执行《关于2015年度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政府集中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学校《后勤修购专项管理办法(试行)》,对工程项目进行规范采购。
加强后勤管理,堵塞监管漏洞。对学校餐饮服务公司的第一食堂四楼、第二食堂的禾苑餐厅、油苑餐厅、学苑餐厅、阳光公寓餐厅等风味档口或风味餐厅进行了公开招标,重新选定承包单位,并签订了承包合同。对经营中涉及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410平米门面房进行了专门租赁价格评估,提出了参考价格。目前石大服务公司正与承租人协商终止租赁合同的相关事宜,因2015年承租人未付清租金,待2015年底承租人租金付清后,将立即终止门面房租赁合同,随后对410平米门面房启动公开招标程序。
进一步规范后勤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学校责成后勤部门进一步明确决策重要事项、完善决策过程和程序,先后制定了《后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和《后勤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效防控了后勤的决策风险。
4.规范校办企业管理
着力解决学校投资与经营资产公司账面不符的问题。学校责成校办企业总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了相关文件资料。但因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尚需一定时间。下一步将聘请专业审计事务所介入处理,提出整改意见,期望在2016年彻底解决账面不符的问题。
着力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对五家企业的改制工作正在分类有序进行。已经完成北京市昌平区石大石油化工技术开发研究所改制工作。另外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已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并上报了结果,目前正在等待结果确认的批复函,一经得到批复将启动下一步工作。还有1家公司的注销工作因涉及部分在编职工的安置问题,目前正在商谈安置方案,待确定安置方案后,即可启动注销工作。
制定校产一揽子改革计划。按照校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和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校办企业特别是全资、控股企业的改革,完善校办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理顺关系、提高效率、和谐发展的目标。建立合理的经营目标评价体系,进一步促进校办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目前已经拟定了校产综合改革方案初稿,并起草了《北京中石大新元投资有限公司校办企业成立、股权退出、注销管理办法(草案)》《关于事业编职工(教学科研人员)开办公司的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待研究完善后实施。
(三)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
加强领导班子沟通交流。建立了《校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制度》,促进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严格落实《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学校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完善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同时对会议议题的提出和确定程序以及提交时间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修订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初始提名权、干部选拔任用党委常委会票决制、干部任职期和轮岗交流制度、干部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动议、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等工作程序;明确了涉及人财物的岗位,任满两届必须轮岗交流。针对2011年处级干部集中换届过程中存在的打招呼、拉票等现象,党委组织部进行了排查,没有发现确凿证据和具体线索。在今后工作中,将通过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此类问题。
积极改进干部考核与评价。总结以往工作,修订了《处级单位和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拟在2016年上半年讨论通过后印发。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将对年度考核、任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启动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的程序等。针对“双肩挑”干部管理不投入的问题,学校党委重申了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保证“双肩挑”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管理。
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对处级干部因私护照和出入境记录进行了全面核查,对11名因丢失、遗忘等原因没有及时将因私护照交党委组织部统一保管的处级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即刻改正,未发现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组织或参与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况。加强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对处级干部进行了全面排查,对两位兼职干部已经责令辞去兼职,取酬的已退还全部酬金。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执行处级干部“逢提必查”政策。2015年对4名考察对象进行了重点核实,对2名申报情况不实的,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取消了考察对象资格,暂缓提拔。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
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学校相关文件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学校在强化调查研究,改进会风、文风、新闻报道方面进步明显,规范了规范办公用房、用车和出国(境)管理。在2014年车改的基础上,全校停止使用不符合上级文件标准的公务车辆,并按规定对相关车辆进行了处理,同时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车改方案。对于办公用房,校领导办公用房和处级干部办公用房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公款出国方面,2013年以来未发现任何二级单位或个人组织或参与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情况。对国内公务接待费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修订并颁布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印发了《工作用餐管理办法》。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督办,推动落实。修订完善了学校《督办工作实施办法》,增加了跟办事项,强化了信息公开和干部考核。加强对业务工作的调研、帮促、落实、检查。对各业务条块工作定期汇报、总结分析,对学校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实行定期分析评价制度。在进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充分听取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并要求决策前须提交《意见征求分析报告》。
(四)宣传思想工作方面
1.建立健全加强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完善学生教育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学生教育管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全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定了《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学生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责任。每学年召开一次学生教育管理委员会全委会。目前正在筹备召开第一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全委会。
发挥宣传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形成宣传合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党委宣传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和院(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了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推动校园文化传承创新等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推动宣传思想工作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进一步强化院级党组织责任,要求各院级党组织成立宣传思想工作小组,院级党组织书记作为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并明确1名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院(部)领导和1名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院级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考核指标,将考核项目细化为7大项14小项,新增和调整考核指标9项,今年的党建工作考核中已落实相关要求。建立了院级党组织落实学校党委宣传思想工作部署的记录备案制度,对二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总结完成情况、学院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进行备案,同时加强对学院党政联席会相关会议记录的检查,确保宣传思想工作有关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着力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对基层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状况和师生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将调研情况作为党委决策的参考以及学校出台相关政策意见、开展教育活动等的依据。今年下半年开展了青年教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问卷调查,对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出了对策和建议。加强师生与学校领导和相关单位之间的有效沟通,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师生思想需求,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创新载体,拓展渠道,通过广泛开展思想理论宣传和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活动、选树优秀典型、大力宣传榜样力量等方式途径,切实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成立了师德建设委员会,制定了学校《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师德宣传、创新师德教育、注重师德考察、强化师德监督、注重师德激励、严格师德惩处进行了明确规定。
2. 切实加强理论学习
加强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带动二级中心组学习。学校进一步完善了校院两级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指导督促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每年参加每个联系单位党组织集体学习不少于1次并点评。2015年下半年,学校党委中心组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意识形态工作以及两项党内法规开展集中学习4次。学校党委中心组在严守学习纪律、提高学习要求等方面率先垂范,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中心组成员带头开展学习,为联系单位师生党员上党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八项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发展现状,对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语考试要求做出相应调整。制定了《教学效果评价的补充认定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教学效果的评价工作。
增强思政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提高课堂教学针对性、吸引力。建立教师联系学生制度,马克思主义学院已成立学生思想状况调查工作小组,及时跟踪学生思想状况。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上开辟大学生“心灵之窗”思想交流栏目,定期回答学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建立教学内容与社会发展实际、行业特色实际、学生思想实际相结合的“三结合”机制,通过暑期教师社会实践、新学期集体备课会、学术讲座等路径,切实提高教学针对性。结合信息化和新时期大学生思想特点,进一步推进专题式教学、多媒体教学、翻转课堂、研讨式教学等教学方式的改革,切实发挥学生的参与性、主动性,不断增强教学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3.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深入总结学校党建工作,针对难点、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院(部)党组织书记不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不分管行政工作;要给每个学院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专职管理干部;院级党组织书记每年底要向校党委述党建。印发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组织原则、议事范围、议事规则等进行了规范,保证院级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
(五)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方面
1.加强治理能力建设
抓住实施大学章程、深化综合改革等契机,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构建和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根据学校《关于全面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正在研究制定学校《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实施意见》。学校将依据核准后的大学章程逐步梳理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决策与议事程序,积极推进依法自主办学的落实。
2.加强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持续开展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学校党委每年上半年举办处级干部研修班、每年下半年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积极拓展干部视野,全校处级干部中有境外学习培训经历的比例达到98.27%。下一步,学校党委将结合学校“十三五”规划制定等工作,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对未来五年干部教育培训进行谋划;将通过加强轮岗交流锻炼、引入退出机制等措施,切实强化管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3.健全校院两级教代会制度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了学校教代会实施细则。加强对二级教代会的考核,凡是未召开年度教代会的,年终考评不能为优秀,并在2015年考核中落实。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明确了讨论涉及教职工利益的议题,列席人员范围应扩大到分工会主席。
4.尊重和保障学术权力
进一步明确了校学术委员会与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其它委员会的职责和关系。进一步完善了分学术委员会章程,重点明确了学院(研究院)分学术委员会的定位和职责、规范了分学术委员会的运行规则。完善了前瞻导向项目评审办法、学术专著和国际会议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要求,正在拟定学术委员会年度报告制度。
5.注意发挥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政策措施的导向作用
为激发青年教师积极性,在原青年拔尖人才岗位基础上增设了青年拔尖人才B计划岗位;为激发教学岗教师积极性,对教学岗教师给予“获聘校级品牌课教师后首次申报教授职称不占指标”的政策倾斜。在此基础上,学校通过细化岗位职责、强化岗位聘任管理,构建科学系统的教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奖励等措施,激发各类人员积极工作,激励教师成长成才。
三、巡视整改后续工作
(一)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根据学校巡视整改工作的总体进度,大部分整改任务已经完成,目前还有部分工作没有完成,主要是建章立制以及综合改革方面的。对于余下的整改任务,学校党委将高度重视,坚持组织机构不撤,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保证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在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中,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造成的,因而整改工作的实际效果特别是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措施还需要深入观察,学校党委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深入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成效,特别是一些制度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还要持之以恒的努力。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学校党委将围绕学校事业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要在主体责任传导机制、制度落实落细落小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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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10-8973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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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