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文件
中石大京人〔2017〕12号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开展
2016年度五、六级职员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精神,经2017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于2017年4月开展五、六级职员第三次晋升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对象
聘任至学校管理岗位的正式人员。
二、任职时间的计算
职员晋升聘任任职年限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岗位职数
根据教育部对学校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及职员队伍现状,本次五、六级职员可供晋升的岗位职数见下表:
四、聘任条件
(一)本次职员晋升聘任条件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见附件1)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2年度职员晋升聘任的通知》(中石大京人〔2012〕51号)(见附件2)执行。
(二)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4年度职员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中石大京人[2014]28号)(见附件3),自2018年第四次职员晋升聘任工作开始,聘任条件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晋升聘任高一级职员:
1.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一次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者;
2.近三年受到党纪及行政处分的。
五、聘用组织和程序时间安排
(一)聘任组织
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2〕49号)文件成立聘任组织。
(二)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职员晋升聘任必须坚持“两公开,一监督”的原则,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具体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如下:
1.4月5日-11日,申报五、六级职员向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2.4月12日-18日,各单位聘任小组对申报人员及有关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以及考察个人表现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单位校园网主页上对推荐人选名单公示5日后,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上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
3.4月24日-25日,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人选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复核;
4.4月26日-5月10日,机关职员聘任小组、学院(研究院、部)与直属单位职员聘任小组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确定并公示各组推荐人员名单;
5.5月中旬,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召开会议,评定五、六级职员人选。
六、职员申报材料
(一)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4;
(二)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以文件夹或压缩包形式发送至renshichu@cup.edu.cn,纸质版报送人事处。
七、工作纪律
(一)职员晋升聘任涉及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员聘任工作,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广泛听取意见,认真审查申报人的条件和申报材料,不得将不符合条件的人选和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上报学校。
(二)申报者个人必须如实填报各种信息,对在评审活动中用各种方式拉票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晋升资格。举报电话:人事处89733060;纪委89733099。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2年度职员晋升聘任的通知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2014年度职员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
4.材料报送清单
5.应聘各级管理职员岗位汇总表
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职员聘任单位遴选会议备忘录
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高级职员聘任申报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17年4月5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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