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建设法治校园,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2017年国家宪法日营造良好氛围,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17〕9号)要求,现开展我校“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要求
(一)活动主题
我与宪法
(二)作品内容
1.朗读类微视频:朗读我国现行宪法文本、与宪法有关书籍和文章。
2.讲述类微视频:讲述我与宪法的小故事、学习宪法的感悟体会。
3.工作展示类微视频:反映特定职业工作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的作品。
4.图片类:已正式发表、与学习宣传宪法相关的书画、摄影作品。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弘扬宪法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微视频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同一作者的作品报送数量不超过3件。
2.图片类作品以电子稿JPEG形式提交,手绘作品由作者翻拍或扫描后上传,图片短边应大于300像素以上,大小控制在1M以下。
3.视频画质要求为最低为720*576(标清作品),视频格式为avi、mp4。参赛作品使用普通话配音,文字使用简体字。微视频作品除了在格式化片头出现作者署名外,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或任何外部链接,若是某系统内的参赛作品投稿,作品片头不要署系统比赛名称。
(四)奖项设置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并给予一定奖励。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201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五)其他相关说明
1.参赛选手应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公序良俗,与此相违背者,将取消相关作品评奖资格。
2.参赛选手需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在先权利。一旦发现有侵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上报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人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二、报送要求
(一)报送方式
为进行后续评审和网上推荐,请参赛者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同时报送。
1.线下报送
参赛同学:请将《参选作品信息表》(见附件,1份)、作品光盘(2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参赛老师:请按照以上要求将作品报送至党政办公室(主楼A1501)。
2.线上报送
参赛同学:请将附件和作品的电子版(作品以“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格式命名)统一发送至xuegc@cup.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作者单位+作者姓名+‘我与宪法’微视频作品”。
参赛老师:请按照以上要求将电子版发送至liqiangnan@cup.edu.cn。
(二)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周二)
(三)联系人
学工处:倪岩(电话:89733139)
党政办:李强楠(电话:89739169)
党政办公室 法律事务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