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9] 008号)文件,请各院(系、部)及相关管理部门积极申报。
一、课题类型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各类项目分别有1-15万元资助。立项领域参见《课题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09年3月27日止。
三、申报人
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
四、申报材料
《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活页论证表》8份,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教学评估科,并将电子版发送gaoqx@cup.edu.cn,联系电话:89733244。重点投标课题不需填写《活页论证表》。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附件1:《课题指南》
附件2:《课题申请·评审书》
附件3:《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9] 0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