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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寒假期间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10 
 
 
校产各所属各企业(公司):
2017年春节寒假即将来临,冬季是火灾、煤气中毒、交通事故、滑冰溺水等事故的多发期,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各企业职工假期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校产所属各企业(公司)要履行各项安全工作职责,寒假、春节假期前对本企业(公司)开展一次以冬季防火、安全稳定工作为重点的安全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寒假、春节期间企业安全稳定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逐层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职责
1、各企业(公司)经理为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职责,企业整体安全稳定工作原则谁主管,谁负责
2、各企业(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层层明确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制。
3、各企业(公司)要制定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加强工作部署,完善工作考核和检查制度。
4、各企业(公司)应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迅速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5、严格执行各企业(公司)安全稳定工作情报报送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向校产主管领导汇报,时间不迟于事发后30分钟。
6、企业(公司)单位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必须努力实现四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涉及企业(公司)人员的重大恶性案件和重大社会治安问题,坚决防止发生企业(公司)人员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和灾害事故,坚决防止企业(公司)人员参与捣乱滋事等方面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7、企业(公司)春节期间严禁在单位周边6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地区燃放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二、治安与消防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
各企业(公司)经理是本单位治安防范及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如下:
1、定期组织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法律及消防常识学习,不断提高全员安全常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杜绝治安事件及消防事故苗头。
2、落实内部治安消防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内部各单位和各岗位治安消防责任要落实到人。
3、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检查,维护保管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保证完好有效。及时整改被检查出的各类消防治安隐患,确保安全。
4、加强对本单位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假期间的交通安全要求
1、学校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管理,各企业(公司)领导要经常对本单位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有公车的企业(公司)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制订车辆管理、使用、维修制度,并定期对公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
3、各企业(公司)员工节日放假回家适度饮酒,外出注意个人交通安全,遵守行人和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各企业(公司)认真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坚守值班岗位,严肃值班纪律,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上报本单位领导,如有需要,也可上报总公司。
学校总值班电话:89733256
保卫处值班人电话:89733333
总公司值班领导电话:1391187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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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