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7学年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2 
 
 
 
 
 
 
 
 
中石大京党组〔20172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关于评选表彰2015-2017学年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克拉玛依校区党工委,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5-2017学年,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中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2015-2017学年涌现出来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
成立2年(含)以上的教工党支部和成立1年(含)以上的学生党支部。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校2年(含)以上、党龄2年(含)以上的教工党员(含非在编职工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校1年(含)以上、党龄1年(含)以上的学生党员。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含)以上的教工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2年(含)以上的学生党员。
(四)表彰名额
拟表彰先进党支部20个,其中教工支部10个、学生支部10个;拟表彰优秀党员35名,其中教工党员15名、学生党员20名;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教工党务工作者5名,学生党务工作者5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先进党支部是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坚强战斗堡垒。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师生在推动改革发展、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教工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教工党员应该是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的模范,是学校各项工作和学习中的楷模。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师生,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本职岗位上或重大活动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三)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党员应该是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的模范,是广大学生学习的标兵。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秀,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能积极参与到营造优良班风学风工作中,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进步;
4.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心全意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关心党支部和班级建设,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受到党员和师生广泛赞誉。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
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贯彻《准则》和《条例》,带头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廉洁奉公,在党员和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选办法
(一)先进党支部的推选办法
各分党委(党总支)认真听取党支部工作总结和党员意见,研究推荐先进党支部,将推荐的教工党支部材料交党委组织部,将推荐的学生党支部材料交学生工作部;直属党支部可自荐参评。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选办法
各党支部参照优秀教工(学生)党员评选条件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候选人。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后,分别按教工党员数和学生党员数2%的比例确定优秀教工(学生)党员推荐人选,将推荐的教工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将推荐的学生党员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选办法
各党支部参照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向所在分党委(党总支)推荐候选人。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候选人进行充分讨论后,确定1名教工推荐人选,1名学生推荐人选,将推荐的教工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将推荐的学生党员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各党群部门参照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条件确定1名教工推荐人选,将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般不交叉。推荐教工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处级干部作为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的应从严掌握。
四、学校评选和审批
(一)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分别牵头成立教工党建和学生党建评优工作小组,分别召开评优工作小组会议,听取基层组织介绍所推荐的支部和个人的情况,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投票推选校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二)学校教工党建评优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学技术处、人事处等部处负责人。
(三)学校学生党建评优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各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团委、后勤管理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处负责人。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党内外意见,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以评选先进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撰写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充分反映推荐对象的事迹和特点;要注重把表彰对象的事迹宣传与纪念建党96周年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抓好本单位中心工作、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结合起来,积极营造争做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1.410日—19日,各推荐单位根据评优条件,组织好推荐和评选工作,上报推荐人选的推荐审批表和事迹材料(上报要求见附件1)。
2.420-24日,评优工作小组初审基层党组织上报的材料。
3.425日,学校召开评选小组会议。
4.426-55日,校党委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进行公示、审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55-10日,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登记表。
6.“七.一”前夕进行表彰宣传。
 
附件:1.评选表单上报材料说明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2017学年先进党支部推
        荐审批表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2017学年优秀共产党员
        推荐审批表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5-2017学年优秀党务工作
        者推荐审批表
      5.先进党支部推荐汇总表
      6.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7.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741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政办公室          2017410日印发
 



  • 附件1:$doc.srcFi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