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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07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还款工作,现将我校2018年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体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

二、时间:2018514日—16

三、内容

(一)贷款毕业生信息确认

各学院(研究院)组织学生认真填写《2018届贷款毕业生信息核对及采集表》,并在5817:00之前通过OA报送。

(二)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签订

1.日程安排

时间

参加学院

地点

5月14日上午9:00-11:00

各学院(研究院)

学生活动中心410

5月14日下午14:00-16:00

机械学院(29人)

学生活动中心420

5月14日下午16:00-17:30

外语学院(4人)

理学院(20人)

马克思学院(1人)

5月15日上午8:30-12:00

石工学院(56人)

5月15日下午14:00-16:30

信息学院(45人)

5月15日下午16:30-17:30

商学院(18人)

5月16日上午8:30-12:00

地学院(43人)

5月16日下午14:00-16:00

化工学院(38人)

5月16日下午16:00-17:00

科研院(13人)

 

 

 

 

 

 

 

 

 

 

 

 

 

 

 

 

 

2.注意事项

(1贷款毕业生务必本人到场,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代为办理。

(2请提前15分钟入场,并按照座位图(详见附件)指定位置就座。

(3签订协议时学生需携带(以下四项缺一不可):

a.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b.本人计划用于还款的北京中国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复印卡号面,并在复印件上手写中行卡号和姓名),同时需提前查询与此卡对应的12位还款账号(非卡号)

查询方法: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贷款所用中行卡到中行办理1元存款业务,回单上会显示12位账号;

c.本人借款合同:主要用于确认借款金额和时间,请贷款毕业生于59日前自行到各学院(研究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领取,展期到期的毕业生已于本科毕业时返回本人;

d.黑色中性笔。

4)贷款毕业生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展期手续,对于已经在本科毕业办理过展期的同学无法二次申请展期。

5)国家助学贷款属于商业贷款,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时间归还贷款本息,不能按期偿还的,经办银行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金融机构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6)不按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不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毕业生,学校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7)贷款毕业学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中行卡到中国银行北京昌平东环路支行柜台办理提前还款,在59之前已结清的贷款毕业学生应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可申请不参加日程安排的相关活动。

8)生源地贷款毕业生需要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积极参加学校集中安排的诚信教育活动。

3.工作要求

1)贷款毕业生面签期间,请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维持好面签会场的秩序;

2)面签工作结束后,请学院资助工作负责老师收齐所有材料,按名单顺序排列,将材料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01,并记录好因故未参加面签的贷款毕业生。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2018届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如有特殊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

 

联系人:迪娜尔

联系电话: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57

  • 附件1:附件: 座位平面图.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