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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十佳十强 自立自强”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 
 
“十佳十强 自立自强”奖学金是勤工助学中心面向全校大学生开展的一项民主性的评优活动,每年评选一次,共 10人(十佳5人,十强5人),旨在挖掘我校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通过广泛的宣传和学习,达到“以先进事迹教育人、以良好的氛围塑造人”的目的。
一、   奖励方式
1.获奖金额:2000/人;
2.评选人数:不多于10人。
二、   参选对象
所有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三、   活动主题
勃然奋励,勇往直前。
四、  参选条件
1.在校期间未违反校纪校规,未受过任何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节俭,无铺张浪费行为,具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
3.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排名须在本专业前40%,必修课未有不及格现象,优良率需达80%以上(含),体测成绩需达到60以上(含)。大一中如有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不参考综合测评;
4.必须有参加过勤工助学工作的经历。在勤工助学过程中表现良好,中途未无故辞职,未受过各种违纪处分;
5.人生态度积极,兴趣爱好广泛,积极参与社团或班级管理和各种文体艺术活动,主动参与各类志愿活动;
6.在面对重大挫折和困难时,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感人突出。
五、  评选流程
A. 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
2.报名材料:
a.纸质版及电子版申请表(附件1);
b.获奖证书复印件;
c.成绩单(显示GPA);
d.其他证明材料(如:家庭经济情况)。
3.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参选学生将纸质及电子版申请材料上报至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院于417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注:1.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需附有贫困生证明复印件或学院证明,申请材料和各学期成绩单(相关资料自行排版装订成册)需由辅导员签字并学院盖章;
  2.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申请表者均视为自动弃权;
  3.获奖者应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后期宣传报道活动。
B. 评选阶段
1.第一阶段:材料审核、前期走访
a.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4月23日。
b.走访相关学院辅导员、班级干部以及同学核实候选人具体信息,包括奖惩情况、学习生活、自立自强事迹等。
c.与在岗期间的队长、查岗员面谈,了解候选人的工作情况,结合其成绩、平时生活表现和辅导员意见、同学评价、在岗表现及网络投票结果等打分,选出15名候选人。第一阶段评分占总成绩的30%。
2.第二阶段:个人风采展示
a.时间:2017年4月25日——2017年4月28日。
b.请每位候选人准备3分钟PPT进行个人展示(ppt第一部分:家庭成员情况,第二部分:个人勤工经历,第三部分:个人突出成绩),答辩后评委提问两分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第二阶段评分占总成绩的70%。
c.由资助管理中心、学院辅导员组成评委会,根据答辩表现,结合两阶段的综合分数,评选出10名获奖学生。
3.第三阶段: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2日
4.第四阶段:制作10名获奖者校报专版及学生获奖红头文件
5.第五阶段:“十佳十强 自立自强”励志报告会及颁奖仪式
本次活动拟定11月初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举办,针对人群:大一新生中的贫困生。目的:激励大家自立自强、顽强拼搏、诚信感恩。让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励志氛围,能秉承拼搏的心态去面对人生,激发学习的动力,积极地为自己创造美好未来。
6.第六阶段:获得“十佳十强 自立自强”最高分者(第一名),将有机会被学校推荐参加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的“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
六、  评选标准
1.基础素质方面:
在德智体各方面全面发展(获国家级奖项得5分,市级奖4分,校级奖项得3分,学院奖项得2分)。
2.个人修养方面:
行为举止文明,待人礼貌,为人谦逊,乐于助人(调查其平时表现加5-10分)。
3.逆境自强方面:
a.  勇于克服经济上或其他方面的困难,敢于承担责任,不依赖他人(视其具体情况得分10-20分);
b.  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强不息,事迹突出(贫困自立自强学生且成绩优秀,或成绩落后但通过努力迅速进步并保持的先进者等,视其具体情况得分0-20分)。
4.工作实践方面:
a.在校内勤工助学期间态度端正,工作积极,表现优异(基础分15分,“勤工之星”获得者加5分);
b.在社会、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或其他公益活动(无偿献血加5分,奥运会志愿者加3分,其余活动视其内容加2-5分);
c.参加过校外兼职工作者(视其工作情况加3-5分);
d.参与社团工作,目前在社团内任职(主席级别加5分,部长级别加3分,部委级别加1分);
e.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现任班委(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加1分)。
5.特长发展方面:
a.在自己的专业上充分实践锻炼,达到学有专长的高度,以及在专业之外,在个人兴趣爱好上,充分发展并有一定专长者(视其具体情况,加5-15分);
b.发表文章并获奖,依获奖级别和刊物级别而定,最高可以加5分。
 
注:上述各项可累计加分。
为保证此次评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电话:89739145,邮箱:cupzizhu@163.com。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可通过举报电话与邮箱进行反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328
  • 附件1:十佳十强申请表.docx
  • 附件2:十一届十佳十强评选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