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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2017春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5 
 
一、申请条件
201612月以后办理延期手续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研究院)审批后,上报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研究院)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于220日之前将申请表原件、电子版和纸质版汇总表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301)备案。
3.相关博士生导师到财务处划卡转账具体安排财务处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 20169月已申请全年普通奖学金的博士研究生本次不需要重复申请。
2.本次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发放起止时间原则上自20171月起,最长可至20176月。另根据财务处相关管理规定,发放金额上限为2200//生。如6月以后仍需延期,可在秋季学期重新申请发放。
3.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各学院(研究院)院办。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15
  • 附件1: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申请表.doc
  • 附件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