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延期博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开展2017-2018春季学期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已在研究生院办理延期手续,且未申请2018年1月至6月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的2012级、2013级全日制在校博士研究生(2017-2018秋季学期已申请2018年1月至6月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的学生不用重复提交申请)。
二、申请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研究院)审批后,上报至所在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各学院(研究院)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汇总表》(附件2),于5月9日下班前将申请表(纸质版)、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活301)备案,汇总表电子版OA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齐乐。
3.相关博士生导师到财务处划卡转账时间初步定在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申请发放时间,原则上自2018年1月起,最长可至2018年6月,具体发放时间将以学生在研究生院备案且研究生院批准的延期时间为准。
2.延期一年以上的延期博士研究生补助发放标准原则上由导师自定。
3.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各学院(研究院)院办。
联 系 人:齐老师
联系电话:89732128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