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页面头图宽:1920px,高:331px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的通知

克拉玛依校区党委,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精神和学校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安排,为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安排

1.原原本本学。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静下心、坐下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读学习材料。9月16日-17日,校院两级领导班子集中开展自学和读书班学习,读书班可采取领读等方式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详见附件1)

2.集中研讨学。9月18日-20日,在自学和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校院两级领导班子集中3天时间开展3个专题的研讨学习(详见工作方案)。机关及直属单位处级干部按专题分组集中开展。(详见附件2)

3.融会贯通学。集中学习研讨要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党日活动和“奋斗的我,最美的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学校将适时举办专家辅导报告,开展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利用北京红色教育资源就近就便开展现场教学,参观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成就展等,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

二、基层党支部学习教育安排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之外的党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1.组织党支部集体学习。党支部组织党员在通读原著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举办读书班、分享会等开展学习。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完成时限:11月29日前)

2.开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活动。紧紧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立德树人落实到教书育人各环节。(完成时限:9月23日前)

3.党支部书记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完成时限:9月31日前)

4.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党日活动和“奋斗的我,最美的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组织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至少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为身边群众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完成时限:10月13日前)

5.对全校党支部书记开展1次集中培训。重点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三、工作要求

院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中学习研讨和各党支部集体学习等具体安排请提前报学校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复印件和相关成果、简报等请及时报送。

联系人:肖 坤,89733011

附件:1.集中学习书目和安排

2.机关及直属单位集中研讨分组安排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6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