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堂纪律的规定
[ 发布日期:2014-04-14  ]
 
党校是学校党委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如下规定:
1.学员应提前10分钟到教室,并于指定位置就坐。培训期间出现迟到、早退、缺课者,不予结业。
2.学员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可提出书面请假。请假者取消此次培训资格,学生所在学院可保留其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资格。
3.上课时关闭所带通讯设备或调为振动。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凡出现与党课无关行为,如睡觉、吃东西、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看与党课无关书籍等,不予结业。
4.出现冒名顶替情况,取消被顶替者的培训资格,不得参加下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顶替者交所在学院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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