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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以及首都综治委和北京市教委相关通知要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确保首都地区空防安全。学校决定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对本部门、单位无人驾驶航空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拥有数量、型号及使用情况,将摸排情况汇总整理计入《无人驾驶航空器排查情况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于830日前通过OA反馈至保卫处吴鹏。

    2.要严格按照国家民航部门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检查、督促、指导本单位个人及部门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注册系统”完成实名登记注册。

    3.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净空保护意识和首都空防意识,提高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爱好者的守法意识,教育引导其依法依规飞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保卫处

                          2017828
附件1:
无人驾驶航空器排查情况信息登记表
附件2: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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