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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0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请各院系新生辅导员按要求将新生户口收齐后,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纸质统计表(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20921之前

研究生(硕士、博士):2020914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本科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用铅笔在卡片上方注明学号)。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在附件中)。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异地补办/换领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卡、办理出入境证件。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前上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申请缓迁,在“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上“缓迁”一栏中打钩,之后学生可自行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6、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20930,逾期视为不迁移户口,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7、本校直接上硕、上博,并且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在研究生统计表中一定要写明学号(本科上硕或上博的,写原来本科学号;硕士上博的,写原来硕士学号),不需要单独交其他户口材料。

8、若本校直接上硕、上博,之前没有将户口迁到学校,并且不打算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在不迁入一栏中签名,不需要填写原学号。

新生户口迁移证检查

1检查迁移证右上角是否写上学号(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名册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

3、审核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2020,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本人核对迁移证确认无误后在迁移证背面签名(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有本人照片、住址及基本信息的一面,裁剪至与身份证大小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修改并尽快交回,变更后可由学生个人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最晚应在2020930日前交回。如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6、迁移证编号在迁移证右上角可见。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户籍室地址:主楼A-105(东门主楼北楼)

联系电话:89733461

微信公众号:CUPBWC

邮箱:bwc@cup.edu.cn

保卫处户籍室

20200907


附件:

本科生统计表:

2020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迁入

(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未报到(打√)

备注

2020010001

XX

河北

2020010002

XX

北京


北京户口

2020010003

XX

上海

XX

2020010004

XX

山东

2020010005

XX

辽宁

(户口接收情况:地质学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14张,2人为北京生源,1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研究生统计表:

2020XX学院XX班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京外迁入(户口迁移证,打√)

京内迁入(常住人口登记卡,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未报到(打√)

2020210001

XX

2020210002

XX

2016011001

2020210003

XX

XX

2020210004

XX

2020210005

XX

2020210006

XX

(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19-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0张,接收户口卡4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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