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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期间严格校园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中心、总公司:

   为确保国庆学校安全稳定,根据北京市市委、教育工委的国庆安保要求,从928日—1010日,学校启动“平安北京”二级加强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校门、楼门管理,实行严格查证制度。

19281010,校门、楼门实行严格查证制度,没有有效证件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严格校园会客制度,来访人员、车辆需经校内相应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并同时做好登记,进入校园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要严格按照指定停车场所停放。

2、有效证件包括:校交通安全委员会和保卫处办理的机动车证、教职工工作证、临时工作证、临时出入证、学生证、以及经保卫处确认的其他二级单位办理的证件。

3、证件只限本人使用,证件丢失要及时挂失和补办,对于转借的证件,查实没收,并追究出借人责任。

    二、加强对活动和活动场所的管理

    停办各种大型活动(包括校外人员组织的讲座、培训等社会活动),以及公益、文艺和体育等校园大型活动。加强对校内活动场所的管理,严格限制在校内举办大型活动以及对外出租、出借校内活动场所;对校内宾馆和招待所等场所实施严格的登记制度。

三、加强校园综合防控

在校园内招募志愿者,组织培训与上岗,配合学校安保人员强化校园治安管理,增派人手在校园内执勤巡逻,对校园内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监控,密切关注重点对象的活动,及时发现、制止不良行为。

四、校内公寓中心和润杰、阳光物业公司,要加强楼门管理,严禁校外人员进入宿舍,不得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要高度重视学生的住宿安全,不给非法分子可乘之机。

五、切实落实值班制度。值班员坚守值班岗位,24小时值班,保持信息畅通。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学校总值班室(89733256)和保卫处值班室(897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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