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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8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关于接收2018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按要求收齐新生户口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及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纸质统计表(附件)一同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18831

研究生(硕士、博士):201897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之前本科/硕士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用铅笔在卡片上方注明学号)。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在附件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能办理北京地址的身份证及相关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异地补办/换领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卡、办理出入境证件。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前上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申请缓迁,在“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上“缓迁”一栏中打勾,之后学生可自行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6、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181012,逾期视为不迁移户口,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7、本校直接上硕、上博,并且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在研究生统计表中一定要写明学号(本科上硕或上博的,写原来本科学号;硕士上博的,写原来硕士学号),不需要单独交其他户口材料。

8、若本校直接上硕、上博,之前没有将户口迁到学校,并且不打算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在不迁入一栏中签名,不需要填写原学号。

 

新生户口迁移证检查:

1、检查迁移证右上角是否写上学号(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名册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

3、审核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2018,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本人核对迁移证确认无误后在迁移证背面签名(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有本人照片、住址及基本信息的一面,裁剪至与身份证大小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修改并尽快交回,变更后可由学生个人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最晚应在20181012前交回。如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6、迁移证编号可在迁移证右上角查找。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户籍室地址:主楼A-105(东门主楼北楼)

联系电话:89733461

微信公众号:CUPBWC

 

保卫处户籍室

20180829

 

附件:

本科生统计表:

2018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迁入

(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未报到(打√)

备注

2018010001

XX

河北

     

 

2018010002

XX

北京

       

北京户口

2018010003

XX

上海

 

XX

   

 

2018010004

XX

山东

   

 

 

2018010005

XX

辽宁

     

 

             

 

(户口接收情况:地质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24张,2人为北京生源,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研究生统计表:

2018XX学院XX班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京外迁入(户口迁移证,打√)

京内迁入(常住人口登记卡,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未报到(打√)

2018211001

XX

       

 

2018211002

XX

       

2014011001

 

2018211003

XX

   

XX

   

 

2018211004

XX

 

     

 

2018211005

XX

     

 

 

2018211006

XX

         

             

 

(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18-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0张,接收户口卡4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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