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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3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关于接收2013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请各院系新生辅导员按要求将新生户口收齐后,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移证(户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附件1一同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13925日之前
研究生:2013913日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北京生源的新生、定向委培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本科时的户口登记卡。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附件1),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能在北京办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户籍证明。
5、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131221日,过期或跨年度的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检查新生户口迁移证:
1、在迁移证右上角写上学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编号)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名册上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区)。
3、审核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入学当年,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或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4、本人核对迁移证确认无误后在迁移证背面签字(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大小与身份证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变更后应在20131221日前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如果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联系电话:89733461
 
  
保卫处户籍室
 20130902
  
   
  附件1
本科生统计表:
2013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迁入(打√)
不迁入(签字)
备注
201344101
XX
河北
 
 
201344102
XX
北京
 
 
北京户口
201344103
XX
上海
 
XX
 
 
 
 
 
 
 
(户口接收情况:地质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27张,2人为北京生源,3人户口未迁移至学校)。
 















 
 
研究生统计表:
2013XX学院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
学号
姓名
性别
迁入(打√)
不迁入(签字)
原学号(本校学生填写)
2013211001
XX
 
 
2013211002
XX
 
 
200944101
2013211003
XX
 
XX
 
 
 
 
 
 
(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13-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2张,接收户口卡5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未迁移至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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