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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届毕业生户口归还通知

   为了做好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按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借出的户口登记卡,请务必在610前归还,从610日起,毕业生户口卡一律不外借,以便核对信息,与户口相关的手续不再办理,请同学们保管好身份证,以防丢失;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须准确无误,户口迁移地址需本人跟落户地联系,以落户地派出所或落户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办理地点:新综合楼北楼A105

咨询电话:89733461

 

保卫处户籍室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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