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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1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按要求将新生户口收齐后,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纸质统计表(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21917之前

研究生(硕士、博士)2021917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本科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用铅笔在卡片上方注明学号)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附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异地补办/换领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卡、办理出入境证件。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规定日期前上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申请缓迁,在“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上缓迁一栏打钩,之后学生可自行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6、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21930逾期视为不迁移户口,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7、本校直接上硕、上博,并且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在研究生统计表中一定要写明学号(本科上硕或上博的,写原来本科学号;硕士上博的,写原来硕士学号),不需要单独交其他户口材料。

8、若本校直接上硕、上博,之前没有将户口迁到学校,并且不打算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在不迁入一栏中签名,不需要填写原学号。

9、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自行留存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新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检查

1在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写上学号(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与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

3检查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签发日期是否是2021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本人确认迁移证信息无误后在背面签名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有本人照片、住址及基本信息的一面裁剪至与身份证大小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常住人口登记卡不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迁出派出所修改并尽快交回修改的地方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变更后的迁移证由学生个人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最晚应在2021930日前交回。如未按时交回,视不迁移户口。

6迁移证编号在迁移证右上角可见。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户籍室地址:A-105(东门楼北楼)

联系电话:89733461

微信公众号:CUPBWC

邮箱:bwc@cup.edu.cn

保卫处户籍室

20210831


附件:

本科生统计表:

2021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迁入

(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未报到(打√)

备注

2021010001

XX

河北

2021010002

XX

北京

北京户口

2021010003

XX

上海

XX

2021010004

XX

山东

2021010005

XX

辽宁

(户口接收情况:地质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14张,2人为北京生源,1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研究生统计表:

2021XX学院XX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京外迁入(户口迁移证,打√)

京内迁入(常住人口登记卡,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未报到(打√)

2021210001

XX

2021210002

XX

2017011001

2021210003

XX

XX

2021210004

XX

2021210005

XX

2021210006

XX

(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21-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0张,接收户口卡4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