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人工智能学院运行机制改革方案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2021-12-20

为适应国家战略需求,跟踪科技前沿,整合学科资源,挖掘新兴交叉学科潜力,加快“双一流”建设,学校于2018年成立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自成立以来,积极探索、不断进取,在油气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和搭建交流平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学校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学院建设和发展,支持学院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积极探索新体制、新机制,打造国内顶尖、国际知名的人工智能学科发展平台和品牌,进一步提升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服务国家需求等方面的能力。

一、目标定位

人工智能学院应立足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人才培养,聚焦核心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促进教育、科研、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人工智能学科领域的创新型示范学院,成为引领国家石油石化学科领域科技创新的新引擎。

二、建设思路

人工智能学院要继续秉承成立之初的建设理念,坚持“高起点,高层次,新体制,新机制,小实体,大平台”的发展思路,面向长远发展,响应时代发展对高等教育在人工智能领域提出的新要求,汇聚校内外优质资源和高水平师资,对标国家及能源领域人工智能发展重大需求,瞄准学科发展前沿,大胆创新、勇于开拓,积极探索新体制新机制,努力实现学院各方面发展的突破,建成人才培养的高地、抢占相关领域制高点,不断推动学院做大、做强、做长远。

三、组织架构

1.按照“小实体,大平台”的建院思路,结合人工智能学院工作需要,设(执行)院长、副院长、院长特别助理和办公室主任。(执行)院长实行聘任制,不设级别、不占干部职数,占1个编制,单独考核。副院长由专职和兼职组成,其中专职副院长2名,各占1个编制,由学校党委遴选、任命,也可进行公开招聘;兼职副院长从学校各学院现有副院长中遴选,不另占编制,由组织部按相关规定办理,其任务是负责学院某(几)方面工作(根据兼职工作量参与人工智能学院绩效分配,主要考核仍在原单位)。院长特别助理从校内各学院兼职教师中遴选,不占编制、不设级别,任命过程由人事处参照院级单位系所负责人产生办法办理。办公室主任为正科级,占1个编制。

2.成立人工智能教工党支部,暂由地球物理学院党委代管,条件成熟时成立人工智能学院直属党支部。

3.按照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等文件,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委员会成员从学校专/兼职教师队伍中遴选。

4.结合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发展需要,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学科发展指导委员会,委员会成员要注重广泛吸收校外人工智能领域或油气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发展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

5.积极争取与产业部门、社会组织的合作与支持,条件成熟时可成立理事会。

四、运行模式

坚持“高起点,高层次,新体制,新机制,小实体,大平台”的发展思路,做好学科建设、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培训服务等各项工作。

(一)学科建设

按照学校“强优、拓新、创一流”的学科建设思路,大力加强人工智能与油气行业的深度融合,构建特色化高水平的人工智能研究平台,引领油气技术颠覆性创新,加快油气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发展。短期内,以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规律为导向,通过“特色学科+人工智能”的学科深度交叉融合方式,布局适量的优势特色学科方向,优化配置人力、科研、教学资源,有组织开展攻关重大科学技术难题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抢占学科发展的制高点;中长期,通过“人工智能+特色学科”的方式,加快学院建设,树立学院品牌,增强学校发展的新动力。

(二)师资队伍

学院建设初期,以“兼职为主、专职为辅”的方式遴选教师,按照“专职为骨干、兼职为主体”的架构和内部培养提升与外部引进补充相结合的思路,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人工智能学院专兼职师资队伍。

1.兼职教师:包括校内校外兼职教师。其中,通过汇聚学校石油石化主干学科近年来在人工智能领域开展研究的多个学科及科研团队以及学校信息类学科方面的师资力量,组建相对稳定的校内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由人工智能学院聘任,承担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的人工智能学院学生培养方案中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任务。学校按每学时200元给予补贴,其中100元补贴给任课教师个人、100元补贴给该教师所在学院(研究院)。校内兼职教师仍归编制所在原学院管理和考核。教师所在原学院(研究院)在组织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时,应对教师在人工智能学院的教学工作量给予认可。在此基础上,人工智能学院对兼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可另行给予适当奖励性补贴,该部分补贴费用由人工智能学院自筹。

2.专职教师:基于人工智能学科专业发展定位和岗位急需,多途径逐步组建人工智能学院的高水平专职教师队伍。一是可面向国内外少量招聘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专家学者(“十四五”期间5-10人);二是可按市场化思路设置校企合作特聘岗位教授,薪资主要由合作单位承担;三是亦可在自愿的前提下将少量校内在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有一定建树的兼职教师依程序转为人工智能学院的专职教师。专职教师必须承担人才培养所需的人工智能专业类课程教学任务。

3.参照学校优秀学科博士后管理办法,设立和管理人工智能领域师资博士后。

4.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内外顶级专业机构访学、培训等,加强和深化与国外顶尖大学的合作,不断提升专兼职教师的学术水平和影响力。

5.专兼职教师的工作量要求、考核办法及绩效奖励等事项由人工智能学院制订,由人事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批。

(三)人才培养

通过双向选择,每年在全校大二年级遴选若干对人工智能有浓厚兴趣、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照“特色学科+人工智能”的培养理念,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实行“本博一体化”贯通式培育、培养,并建立阶段考核与分流机制,开展“油气人工智能”研究。在短期内,学校优先支持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和培养。使用人工智能学院指标招生的教师,应承担人工智能学院的课程教学任务,其相关论文成果应该以人工智能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并由人工智能学院制定其具体考核办法。过渡期内,为企业培养油气人工智能相关复合型人才(含学历和非学历)的培训项目,原本由学校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以拨款的形式返还人工智能学院,用于学院运行与发展。

(四)学生工作

学生的培养方案制定、日常教学管理等工作由人工智能学院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学生日常管理等事务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

为人工智能专业配备专门辅导员,其编制纳入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辅导员的遴选、管理等事项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鉴于目前学生规模,涉及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和绩效工作分别由两个学院各负责一半,协同完成。

为进一步明确学生管理主体,压实学生管理职责,由学生工作部(处)与研究生院、教务处共同指导人工智能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制定学生管理具体工作方案。

(五)科学研究

采取积极措施,推动高质量学术和科研成果产出,在争抢国内外领先研究方向持续发力,提高国内外影响力。参照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模式运行,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以项目凝聚团队,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科研实验主要依托团队成员目前所在实验室,并逐步组建人工智能科研实验室或校外联合实验室;条件成熟时,根据重大项目承担情况和团队建设情况单独审批科研实验室面积。

以人工智能学院及其与企业共建人工智能研究中心等平台名义主导和牵头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归属人工智能学院。过渡期内,原本由学校提取的科研项目管理费以拨款的形式返还人工智能学院,用于学院运行与发展。

(六)培训服务

由人工智能学院策划培训方案,努力打造成为有资质的人工智能培训平台,提升外部影响力,以扩充发展资金来源和获得更多支持。其中,培训实施和学员管理由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落实。培训费用和运行管理办法由人工智能学院和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协商制定。

(七)学校鼓励人工智能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办学

过渡期内,校基金会接受的由人工智能学院争取的捐赠按照捐赠协议用于人工智能学院建设。

(八)学校全力支持人工智能学院发展

学校保障人工智能学院基本运行经费,采取包括前述教学学时补贴、科研提成返还和校基金会接受的捐赠提成返还在内的多种方式给予学院经费支持,鼓励学院自筹更多经费用于事业发展和人员绩效。

(九)过渡期特殊政策暂定试行三年,从本方案发布之日算起。

五、规划制定

人工智能学院要以“十四五”规划为契机,把握“高起点、高层次”的发展定位,贯彻“新体制、新机制”的发展理念,理清“小实体,大平台”的发展思路,切实担当责任,进一步明确未来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具体任务。学校每年按照“十四五”工作任务分解考核工作进度。要着眼大局,将学校给予的各方面支持投入与学院建设目标高度关联,通过科学统筹、系统谋划,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学院发展,抢占人工智能学科领域发展制高点,引领油气人工智能学科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得到行业认可的油气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重要科技创新成果的发源地,以此提升学校发展竞争力,扩大学校国内外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