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评优争先» 综合测评

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来源:化学工程学院  作者:张延港  发布日期:2010-11-10 

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发挥奖学金的重要作用,同时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和实施办法。

一.评审机构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组成,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政策的制定。同时成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和实施工作。评审工作小组组长为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副组长为学院团总支书记和研究生辅导员。主要成员为研究生各班的(副)班长、党支部(副)书记以及各个专业的学生代表。

二.评审对象及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我院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研究生手册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钻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社会活动;

3.所有课程无补考及重修记录;

4. 在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智育测评成绩在所在专业中排名在前50%,且综合测评成绩在所在专业中排名在前50%;若奖学金名额有剩余,智育测评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同时扩大5个百分点。

三.评审原则

1.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根据专业人数平均分配奖学金名额,即到所有奖学金发放完毕时,各专业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比例基本一致;

3.根据我校奖学金发放的规律,按批次发放,同一批次的界定规则为学校同一时间下分的相同金额的奖学金;

  • 附件1:化学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正式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