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学风建设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聘任通知

发布日期:2009-10-3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聘任及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同学朋辈在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引导作用,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现面向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招聘学生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

一、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聘用标准

1.      学业辅导员。在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中选拔部分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的同学,利用业余时间指导低年级同学的课程(主要是公共课和专业基础课)的学习,传授学习方法和技巧作。学业辅导员要求学习成绩优秀、能吃苦、有责任心。

2.      朋辈辅导员。选拔部分综合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的同学,对身边的同学在思想上、生活上进行辅导,缓解同学心理压力,帮助同学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朋辈辅导员要求性格开朗、积极进取、热爱生活、有较强的交流能力。

二、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工作要求

1.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均需服从学工处管理,接受统一培训,并按要求向全校公开电话、邮箱、QQ号码。

2.      学业辅导员需按要求在指定的晚自习教室值班,或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

3.      朋辈辅导员通过团体辅导、谈话、邮件等方式灵活开展工作。

三、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奖惩办法

1.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按勤工助学标准享受津贴补助。

2.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采用聘用制:聘期为一年。如在任职期间如受到学校处分,立即撤换。

3.      学生工作部每学年对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进行全面考核并记载入档。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均可报名,由院系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聘用。

报名表(学业辅导员需另附成绩单)请于114日前提交至化工学院304王艺芸老师处。

 

附件: 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报名表

 

  • 附件1: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聘任及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