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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课堂听课工作要求

点击数:   更新日期: 2021-10-13

根据《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18〕28号),课堂听课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学校实行以“多元主体、多样化指标”为核心的课堂听课制度,包括领导干部听课、专家督导听课和同行教师听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时间安排

1. 领导干部听课:第16周完成听课,第17周前提交听课记录。

2. 专家督导听课、同行教师听课:第10周前至少完成一半以上听课次数要求;第16周完成听课,第17周前提交听课记录。

二、网上评教方法

本学期继续使用新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教师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入系统:

1. 网页端:通过教务处主页下方“快速服务入口”-“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入。

2. 移动端(手机端):通过“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企业公众号”-“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入

3. 具体操作方法见《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另附《听课记录表》供参考。

三、听课次数要求

1. 领导干部听课: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领导班子每位成员,在一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主管本科生教学工作和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含研究生课程),其他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

2. 专家督导听课:院级专家组成员每学期听本科生课程应不少于5学时。

3. 同行教师听课:为本科生授课的所有教师参加同行评教,教师每学期听本科生课程应不少于2学时。





附件下载:

·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教师-督导专家版).docx

·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系统使用指南(教师-同行评教版).docx

· 同行听课记录表(理论课).doc

· 专家听课记录表(理论课).docx

· 专家组听课记录表(实验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