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及学校《关于开展2025—2026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将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和学习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
为保障此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落地、全程可控,学院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全面负责本学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资格审查、评审遴选、结果公示、异议受理与复核处置等全流程工作,两个工作机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进行履职。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晔华
委员:王科、韩瑾、陈锋、王吉、李叶青、徐泉、于富海、李田放、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诉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洪洋
委员:王雅君、李舒月、张宇宁、孙晖、王春霞及研究生代表
3.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二、评选对象
面向学院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非全日制学生以及兼职辅导员和行政助理。
三、基本原则
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和由学校设置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因此本学年已获国家奖学金等的,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3.参评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奖学金,要求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第2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同时还须满足该奖学金的其他具体评选条件(详见第四部分内容)。
4.学习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在校期间参评一次,要求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第2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同时还须满足综合测评和智育的综合成绩分别列专业年级前60%和15%。
四、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共设4项奖项、12个指标,相关评选条件如下表所示,同时也可在附件2中查询:
序号 |
奖学金名称 |
类别 |
评选指标 |
资助标注 |
评选条件 |
1 |
中国石油奖学金 |
硕士 |
2 |
10000元 |
按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标准进行评选: |
2 |
比亚迪奖学金 |
硕士 |
1 |
20000元 |
研究生二三年级参评。综合测评成绩成绩排名须居前30%,且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3 |
燕宝奖学金 |
硕士 |
1 |
10000元 |
1.成绩排名及综合测评成绩列专业前30%(含); 4.参评年级参照国奖评选年级。 |
4 |
学习优秀奖学金 |
硕士 |
6 |
2000元 |
1.智育成绩排名专业前15%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60%; |
五、评审程序
本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行个人自主申报、学院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的工作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参评资格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统一填写【金山文档|WPS云文档】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https://www.kdocs.cn/l/cnfxqV1m42Ri
(2)附件1《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评审表》(电子版+纸质版);
(3)学业成绩单,以及当前学历阶段已正式发表/取得的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版,统一装订成册;尚未正式出版刊发的成果不予采信)。
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年级+姓名】,例如【研一+王小二】,并于2026年10月18日23:59前发送至学院官方邮箱:xinnengyuan_xg_cup@163.com;
(2)纸质材料一式10份(申报审批表+个人佐证材料)须于2026年10月19日11:30前提交至主楼A409辅导员办公室;
(3)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参评资格。
2.学院评审答辩
(1)评审委员会完成申报材料资格与形式审查后,组织公开答辩评审。答辩设置为3分钟PPT汇报展示+2分钟评委质询。PPT须于2026年10月19日11:30前报送至邮箱:xinnengyuan_xg_cup@163.com;答辩PPT命名规范为:【年级+姓名】,示例:研三+XXX。
(2)评审委员会结合学业基础、科研实践成果、答辩综合表现进行集中排序,形成候选人成绩排序名单。最终,候选人根据排名先后,依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奖学金,即排名靠前的拥有优先选择权。
(3)个别调整。为保障奖学金尽可能合理地覆盖更多的研究生,在必要的情况下学院将对部分奖学金分配情况进行协商调整。
注: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