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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3-05-23 
 
中石大京党统〔2013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校属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京发20127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教工20133号)有关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落实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高校统一战线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任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关系到我们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高校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重要源头,在人才培养战略、教育事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等各项事业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学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文件精神,整合人才资源,加大优秀党外人才的发现、培养和使用力度,进一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二、准确把握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央和北京市委关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各项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巩固联谊交友工作基础,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认同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更好地服务学校、首都和国家科学发展提供党外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科学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和统一战线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水平,将更多优秀党外人才纳入视野,努力使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总量适度增长、结构逐步优化、素质不断增强、作用更加显著、影响更为突出”,更加适应学校改革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
(三)工作范围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做出较大贡献、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非中共人士,主要包括:教职员工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非中共人士;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负责人;在有关社会团体担任一定职务并发挥较大作用的非中共人士;处级以上党外干部;无党派代表人士;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等。
三、全面贯彻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
(一)发现储备
广泛物色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党外人才优势,加强学校党委与行政部门以及基层学院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协调,发掘有潜力的党外骨干教师,发现和培养学校党外人才。要严把政治标准,把真正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党外代表人士选拔出来。特别注重40岁以下党外人士的培养力度,按照“用一届、备一届、培养一届、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按照现任党外代表人士1:1比例分类选拔储备后备人选。注重培养选拔35名高层次党外代表人士。建立党外代表人士人才库,及时核对、整理、补充相关人员的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获奖情况及参政议政等信息,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相关信息的调整充实,每五年进行一次较为集中的调整充实,为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的各类推荐安排等做好充分的人才储备。
(二)教育培养
加强理论培训,把思想政治引导纳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挖掘校内外培训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地做好培训工作。通过理论培训、典型引导、国情考察、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不断加强全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合作共事能力。
(三)安排使用
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人才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中,积极为他们在校内外发展搭建平台。按照中央和市委文件要求,努力实现“党外干部占学校处级干部比例不低于10%、比例不低于10%、学校每年安排党外干部挂职锻炼的人数不低于挂职锻炼干部总数的10%”等工作目标。在校内干部竞聘过程中,注重选拔符合条件的党外代表人士进入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领导岗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四)加强管理
统战部要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院系部门、所属党派团体等方面的联系,全面了解和掌握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表现、思想状况、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立场和态度,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坚定政治共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组织部门要会同统战部门针对性地探索运用民主评议、述职述学述德述廉、定期考核、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党外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党外代表人士的健康成长。
(五)服务发展
积极响应高校统战系统“心桥工程”活动,以“立足学校、服务社会、共促发展”为主题,鼓励学校党外代表人士发挥自身优势,自觉融入党和国家、以及学校的事业发展,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在服务社会和服务学校事业发展的实践中锻炼成长。
四、健全完善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制度
不断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组织部、统战部、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完善向党外代表人士定期通报情况制度、征求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制度、向党外代表人士传达文件制度、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制度、同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支持党外人士发挥作用制度、党外代表人士意见处理反馈制度等,确保统战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有序开展。
(二)联谊交友
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法。各级党组织要把联谊交友工作贯穿于党外代表人士发现、培养、使用和管理各个环节,深交党外挚友诤友。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谊1-2名政治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党外代表人士,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本单位党外代表人士1-2人,沟通思想、解疑释惑、增进情感、鼓励发展。统战部协助做好联谊交友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要创新思路,进一步拓宽与党外代表人士沟通交流的途径、平台。
(三)协调会商
建立完善学校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工作协调、会商制度。特别是在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使用和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关键环节中,要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工作,逐步形成党内外后备干部同步推荐、同步考评、同步确认、同步培养的工作格局。
五、加强和改善党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学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对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考核内容,切实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原则上由书记担任统战委员,每年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党外代表人士工作,关注党外代表人士思想状况,及时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后备人选。学校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对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具体内容。
(二)提供全面保障
关心支持统战部门的建设。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民主作风、善于处理复杂问题的要求,选好配强统战部长;加强对统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关心统战干部成长。加强统战经费支持力度。设立专门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经费,按党外高级知识分子人数人均不低于每年300元足额给予保证,确保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各级人大、政协和党派组织的重要会议或活动,专项专报、专款专用;及时表彰统战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鼓励党外人士为学校发展中难点、热点问题调查研究,提出真知灼见,建言献策。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
201352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办公室        20135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