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暑假工作总体安排,结合财务处工作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暑假期间财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暑假前财务报销收单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8月18日期间,每周一、三、五安排专人到岗值班,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值班地点设在主楼B202/B220房间,值班电话:89739069、89739092/9093,暑假期间财务自助投递机暂停使用。
二、假期值班可正常办理借款、汇款、科研绩效及学生劳务发放(外籍除外)业务,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经费号30/01JB开头)可办理报销业务。所有经办业务均需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财经规定,涉及专项资金使用、国库支付、设备购置、发票开具、预借款等各类业务的,相关手续材料应齐备,并经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再予办理。
三、7月份绩效、劳务发放截止时间为7月19日,8月份绩效、劳务发放截止时间8月18日。其中校内正式人员绩效、劳务发放需经人事处审批,人事处审批时间为周一(7月10日/7月17日/8月7日/8月14日),联系人:师光洁老师,地点:主楼A1202或A1212,电话:89733060/89733865。
四、开具发票时间已在附件值班表中标注。
五、若有其它重要业务或特殊事项,请提前与财务处有关人员联系。
六、部门预算编制、专项评审、报表编制、学生收费等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的部署安排,正常开展;各类人员工资、公积金正常发放;应交税款按时汇算清缴。
七、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
财务处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