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化劳务费发放手续,财务处升级综合信息平台中劳酬发放模块,2022年10月起实现“劳酬发放申请表”线上填报及签批,发放劳务费时不再附手签版《劳务费发放申请表》。现将调整内容及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填写
1、发放事由
u 发放事由:必须填写提供劳务的具体内容及工作量
u 劳务时间:除学生劳务外,发放其他劳务费时,必须填写劳务提供时间
u 备注信息:若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在此处填写
2、发放标准选择
在填写发放明细时,需按照实际发放情况确定发放标准,选择对应的发放单位,并填写数量。
二、几种特殊情况
1、本次变化内容对“科研项目绩效”、“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其他科研奖励”及“专家咨询费”这四项不适用,若选择以上发放类型,仍按照之前的要求办理。即:科研绩效及奖励类发放需附《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表》或《科研经费结转认证单》、《科研项目结题结账审批表》;专家咨询费发放时需附《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
2、论文答辩及评审费发放时仍需附经学院盖章的《答辩费发放表》。
3、向校外人员发放其他劳务费时仍需提供劳务领取人的单位、职称等信息。
三、随着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从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业务单仅接收线下投递,原OA投递方式将暂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