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按照学校最低工作保障运作、严格控制到校人员要求,为方便师生办理相关业务,财务处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在工作日驻校值班优先办理紧急汇款、学生补助、人员工资等涉及学校运行和师生权益的业务。现对封控期间部分业务流程调整通知如下:
一、针对汇款、劳务等业务,经办人可按原流程通过综合财务信息平台提交自助报销单,生成自助报销单号,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电子审签。
二、针对无法到校现场交单且急需办理的业务,由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通过OA提交自助报销单号,发送至财务处专用接收人(事业经费业务发送至“财务报销1”,科研经费发送至“财务报销2”),标题为:自助报销业务,一个业务单号一份OA,业务处理完毕,财务人员将给予回复。11月劳务发放已截止,12月劳务提交OA截止为20日,不同业务说明及附件等要求如下:
(1)汇款/借款
OA内容中注明“自助报销单号+汇款/借款”,附件提交材料:电子发票(没有不提交)、资产请购单、验收单或合同等附件的汇款,由财务核算人员打印附件材料审核后,完成业务办理。
(2)预借发票
OA内容中注明“预借发票”,附件提交材料:科研系统生成的预借发票申请表。请老师及时关注OA回复内容并领取票据。
(3)科研绩效
OA内容中注明“自助报销单号+科研绩效”,附件提交材料有:科技处科研绩效发放审批表+发放明细表,同时抄送人事处王朝及刘悦老师,由人事处OA审批后,财务核算人员根据劳务单号审核后,打印相关材料作为凭证附件,完成科研绩效发放。
(4)学生补助
OA内容中注明“自助报销单号+学生劳务”,酬金发放单需按照要求填写各项内容,学生不需要签字,财务核算人员根据劳务单号审核后,打印相关材料作为凭证附件,完成学生劳务发放。
(5)其他劳务
OA内容中注明“自助报销单号+在职劳务/其他人员劳务”,酬金发放单需按照要求填写各项内容,附件提交材料:其他人员劳务附签字表图片,如有其他说明及材料,附件中一并发送。在职人员劳务同时抄送给人事处王朝及刘悦老师审批。财务核算人员根据劳务单号审核后,打印相关材料作为凭证附件,完成劳务发放。
三、无法到校投递的报销业务,待正常入校后办理。其他非报销类业务,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或者报销专员,财务会及时解答处理。
四、财务值班电话:89739094,89739069。由于值班人手有限,可能存在部分非紧急业务办理时间延长的情况,敬请谅解,感谢各位师生对财务处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