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质量,吸引高水平的硕士研究生到地球物理学院攻读博士学位,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型博士2021年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2021年招生简章》的要求,制定2021年地球物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如下:
一、招生类型
招生类型分为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博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最迟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报名者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7.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8.报考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如选择定向就业类别的应填报工程博士,确需报考学术型博士的应提前向地球物物理学院申请、报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填报;
9.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0. 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11. 有申请者硕士导师的推荐信和所报考博士导师的同意考生报考确认书。
(二)工程博士
项目名称 |
培养目标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程博士 |
面向国家油气行业,培养油气行业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推动油气行业科技创新,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新格局。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 |
面向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培养具有攻关重大技术难题和高端创新能力的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服务中石油创新发展战略。 |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3.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具备成为未来工程领域技术领军人才的培养潜力;
4.(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非定向工程博士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①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届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毕业生;
②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要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创新实践能力,且需在校、院基地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
③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交论文研究拟依托的重大工程项目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满足报考学院(研究院)的其他报考要求;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最迟须在入学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外语要求
报考非定向/定向就业的考生需提供英语水平证明,英语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50(或良好)、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或合格)、或托福成绩≥80、雅思成绩≥5.5或PETS5≥55;
无法提供上述外语水平证明的,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考生的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在职考生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
9.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1.有申请者硕士导师的推荐信和所报考博士导师的同意考生报考确认书;
12.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1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主持或者作为主要骨干实质参与中国石油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②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见报考材料第12条),包括实际工作年限、参与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定向就业类别进行培养的意见等;推荐证明须由相关负责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③人事部门出具推荐证明中的科研情况须经学校战略合作科技专项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意见须经学校战略合作人才培养办公室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咨询电话:010-89731633,89733064。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直博生学制为五年,在校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七年;其他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
工程博士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为四年,在校学习年限为三至五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
四、申请-考核制报名时间
第一批: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批:2021年3月22日至4月2日
五、报名流程
申请人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1.考生进入博士招生报名系统后,填写报名信息,具体报名要求、流程请查阅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报名网址:(http://gmss.cup.edu.cn/bs/index);
2.上传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报名缴费后,一律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3.身份证明材料。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件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4.学历(学籍)信息确认。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将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打印;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点击“中国学位认证”一栏申请;
凡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络报名成功后,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材料。
六、报考材料
第一阶段报名的考生须在2021年1月8日前向学院送交(或用EMS邮寄)以下报名材料,学院1月15日前公布材料初审结果;第二阶段报名的考生须在2020年4月9日前向学院送交(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申请者硕士导师的推荐信和所报考博士导师的同意考生报考确认书(从报名系统下载);
5.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6.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单证(学位)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7.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8.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10.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11.非定向、定向考生承诺书;
12.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领军人才工程博士中石油项目推荐表”
4-12项须按系统要求上传电子版材料。
七、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分为报考资格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进行,学院将对通过资格审查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届时详见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通过学院(研究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综合考核前从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八、录取
1.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定向就业博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3.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4. 教育部不允许考生被两个以上(含两个)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若出现此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九、专项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咨询电话及相关联系方式
地球物理学院:010-89733597;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9733075;
地球物理学院办公室:地质楼523;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必须用EMS):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学院院办伊璨(收),邮编102200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物理学院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