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聚力杯”教职工拔河比赛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3-27  ]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校工会决定举办首届“聚力杯”教职工拔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4月9日-11日,具体赛程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比赛地点

待定。

三、报名要求

1.参赛方式: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组队,会员数少于40人的分工会可联合组队报名参赛。

2.队员资格:在职工会会员(不含学生助管、兼职辅导员、退休返聘人员),身体健康。

3.每队设领队1人,队员18人(含替补3人)。上场队员15名,其中女队员至少6名,处级干部至少1名。

四、比赛规程

1.比赛采用淘汰赛赛制,淘汰赛阶段多组比赛同时进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局间休息3分钟,各队现场抽签决定比赛方位,每局比赛结束后,当赛两队需交换比赛场地。

2.比赛河距为2.5米。除参赛队选手以及裁判等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拔河道,比赛过程中原则上双方不能换人。

3.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双方队员站好位置,拿起拔河绳,拉直做好准备。双方队长互相确认准备完毕,分别向裁判做出明确示意;待裁判鸣哨后,双方各自一齐用力拉绳,以拔河绳中间标志带拉过本队河界的队为胜。

4.运动员不得穿钢钉鞋,不准在拔河绳上和地面上添加任何有利于本方比赛的附着物。领队、替补运动员、啦啦队不得故意干扰对方比赛或以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本方队员,违者判负。

5.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如有违规,裁判有权判负,对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申诉。

6.仲裁委员会:肖中琼、朱静、胡建茹;裁判员:本次比赛裁判员由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专任教师担任。

五、奖项设置

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参赛人员需身体健康且适宜此项活动,比赛过程中如确需进行队员调整,需提前向裁判员说明情况,由裁判组决定是否换人,同时调整后的队伍情况应满足女队员和处级干部人数要求。

2.重在参与,注意安全,做到文明参赛,树立良好的形象。为保护双方队员,比赛结束时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3.报名后不得弃权,参赛队员须为报名人员,比赛中如发现冒名顶替,则取消比赛资格及所获成绩。

4.本次比赛由校工会和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联合主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遇极端天气或学校重大活动,比赛顺延。

七、报名方式

请各分工会于4月1日下午下班前填写报名表OA至校工会张议匀,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与本次拔河比赛!

校工会

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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