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置原因
课题组于2021年签订药剂检测合同及与海南福山油田签订研究合同,项目截止日期为2024年,合同中规定需要对现场药剂、油样、水样等进行检测,实验室不具备自己运输的能力,需要进行相关运输采购。
2.经费预算
拟使用《科研经费》项目经费,预算450000.00元。
3.技术指标: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中海油深圳分公司、中海油惠州分公司和中海石油深海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油气田用药剂评价项目,需根据要求将油气田采出油水样、药剂样运送至北京;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与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项目,需根据要求将油气田采出油水样等运送至北京;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范围包含开展本项目内容;
4)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本服务项目的专业能力;
5)将油水样和药剂样品安全无破损运输至北京市平北机械厂;
6)预计每年深圳运送至北京不超过40批次,海口运送至北京不超过10批次;
7)该次询价为单批次报价,最终合同额不超过450000元;
8)运费每半年结算一次。合同开始时间2022年4月20日以后,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4.询价小组意见
询价小组意见:经讨论,决定采用深圳市通泰达物流有限公司,报价3300.00元(单价)。
询价小组成员:陈长风、于浩波、李迎超。
5.质疑方式
询价结果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致电010-8973322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