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启动化学试剂(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除外)、实验室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供应商资格审查工作,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供应内容
1、普通化学试剂(01包)。
2、剧毒、易制毒化学品除外的危险化学试剂(02包)。
3、实验室压缩气体、液化气体(03包)。
二、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等相关有效资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申请人不得存在被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处理或尚未解除处理决定的情形。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材料要求(须加盖单位公章)
1、申请报名表(附件1)。
2、资格申请函(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6、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自身具备运输资质的情况,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委托运输公司的相关合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及运输公司营业执照(申请人自身不具备运输资质的情况)(仅02、03包适用)。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但是必须对单个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拆包响应。
2、实际购买人原则上一次性采购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一次性采购金额超过5万元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3、交货地点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校区,货款支付时间和结算方式由入围供应商与实际购买人具体商定。
4、如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完全满足本公告及附件要求(申请文件内容完整、申请人资格条件满足要求并提供了有效证明文件、签字盖章装订等均符合规定),则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否则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5、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后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永不录用。
6、供应商资格审查合格后将获得学校l个年度内相应产品的供货资格,学校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五、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2021年1月15日。
2、邮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坤、89733746。
4、申请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发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