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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权】15.学校重要资产处置决策权之学校重要无形资产的评估与处置决策

发布日期:2015-01-04 

决策领域

决策事项

法规制度依据

决策主体

决策牵头部门

廉政风险

风险防控

责任
岗位

决策流程

信息公开

防控措施

内容

形式

学校重要资产处置决策权

学校重要无形资产的评估与处置决策

1.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2.
中共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
3.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5.
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
6.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党委常委会

国有资产管理处

1.未充分调研、评估,导致评估价格低于实际价值,或者引起产权(使用权)纠纷;
2.
擅自低值处置学校无形资产,擅用学校无形资产投资,导致学校无形资产流失。

15-1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重要无形资产的评估与处置流程

重要无形资产评估与处置的决策内容

会议纪要、校园网

1.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科技处等有关部门参与调研论证;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
2.
建立和完善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定期登记、核查学校无形资产账务;对擅自使用者按规定追究责任。

党委书记、分管国资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