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调剂 :设备的出让方与设备的受让方就设备的转让条件商定后,双方共同来设备管理科办理相关调拨手续;
2、间接调剂A :设备的出让方无偿上交参与调剂的设备后,由设备管理科回收,并通过相关渠道公布仪器设备信息,有意向调入的老师来设备管理科办理设备调剂手续;
3、间接调剂B :设备的出让方参与有偿调剂,首先需提供参与调剂设备的信息,等待有需求的受让方与之联系,在该设备未能完成调剂之前,此设备仍留在原单位管理;
需提供仪器设备信息的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仪器编号、仪器设备现状、购买经费来源、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4、建立设备调剂信息查询系统
科研与设备处设备管理科负责把收集到的调剂设备信息及调剂情况录入到设备调剂数据库,我校教师可点击科研与设备处主页 -- 站内资源 -- 设备调剂 -- 教师登陆设备调剂数据库,查询使用;
5、调剂设备申报格式见科研与设备处主页 -- 下载专区 -- 设备管理类 -- 《可调剂仪器设备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