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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自然科学类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0-03-01 

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技发中心函[2010]3通知(见附件1),2010年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1、博导类基金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已退休者不可申请);

2)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8万元。

2、新教师类基金申报条件:

1)我校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011以后);

3)在我校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200711以后);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工作应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不受理社会科学课题,即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710.”以后的各学科课题。

2)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申报博士点基金课题必须进行科技查新,《查新报告》需作为附件与申请书一并上报。

3)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申请者须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

三、申报程序

1、初选阶段

1教育部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文件我校可申报博导类基金项目9项,新教师类基金12项。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教师申报。

2)请院系办公室务必在310日上午将推荐候选人情况简表(格式见附件2)报送到科研与设备处,同时院系需要提交推荐公函并对候选人进行初步排序。

3)科研与设备处将会同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论证院系推荐的人选,初选出最终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程序。

  2、申报阶段

1)科研与设备处将于312日前通知院系办公室通过初选人员名单;请通过初选人员及时准备申报材料,博士生导师填写《2010年博士点基金博导类课题申请书模板》其格式见附件3,新教师填写《2010年博士点基金新教师类课题申请书模板》其格式见附件4由于科技查新需要一定时间,进入本阶段申请人员请尽早委托科技查新工作站做好查新工作

2322日前申报人提交初稿1份交到院系办公室;院系办公室初审并整理后,报送到科研与设备处科研项目科进行审核。

3326日前,科研与设备处返回相关修改意见、网络申报用户名及密码给相关院系和申报人。

4331日前,申报人登陆《基金项目网络申报平台》进行数据上传,并提交正式申报材料(包括附件材料)12份到科研与设备处项目管理一科。

 

不明事宜,请和科研与设备处联系。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3253,办公楼119房间。

 

科研与设备处

20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