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教技发中心函[2010]3号”通知(见附件1),2010年博士点基金课题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就我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1、博导类基金申报条件:
(1)我校具有指导博士生资格的教授(已退休者不可申请);
(2)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8万元。
2、新教师类基金申报条件:
(1)我校自然科学博士点上工作的正式在编教师;
(2)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出生时间在
(3)在我校博士点上工作不超过三年(
(4)未独立承担过国家级各类科研课题;
(5)单项课题申请经费不超过5万元;
(6)凡获资助者,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工作应以基础性研究课题为主,不受理社会科学课题,即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710.”以后的各学科课题。
(2)博士点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重要应用前景的课题;
(3)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申请者须交纳课题评审成本支出费,即申报费,每项500元。
三、申报程序
1、初选阶段
(1)教育部今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根据文件我校可申报博导类基金项目9项,新教师类基金12项。请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教师申报。
(2)请院系办公室务必在
(3)科研与设备处将会同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论证院系推荐的人选,初选出最终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程序。
2、申报阶段
(1)科研与设备处将于
(2)
(3)
(4)
不明事宜,请和科研与设备处联系。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3253,办公楼119房间。
科研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