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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林青国  发布日期:2010-04-27 

各院系:

 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

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

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程序

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各院系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两份至项目科及其电子版(发至linqg@cup.edu.cn),截至日期2010515

四、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注意事项详见课题申报指南;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联系人:林青国  王力清

        Emaillinqg@cup.edu.cn

    电  话:8973325389733886

 

 

科研与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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