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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评审费发放流程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设备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0-12-22 

各学院(系、中心)办公室及相关经费负责人:

根据国家973863、重大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专家咨询费用和专家评审费用应按照标准列入预算后方可执行。为规范专家咨询费、评审费的发放,现对流程做如下规定:

1、专家咨询费和评审费应按照预算批复的人员和金额进行发放,并通过网上劳务申报系统申报,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发放专家咨询费,需填报《专家咨询费发放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办理;

3、科研项目开题、中期阶段检查、验收等阶段进行评审所发生的评审费,负责人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评审意见、专家签领单等材料;其中结题验收发生评审费时,先进行科研成果归档。上述材经科研与设备处审核签字后,再办理发放手续。

 

 

 

科研与设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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