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北京市科委通知(见附件1),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开始接受申报。现就我校2011年度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3、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
5、近二年内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以下人员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1、已成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入选“千人计划”、“海聚工程”、中科院“百人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
2、准备出国一年以上的人员。
二、申报流程
1、因实行限额申报,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最多可向学校推荐2名候选人;
2、请各院系在
3、科学技术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初步申报的情况,对院系上报人选进行校内遴选,确定最终学校推荐人选,并反馈至相关院系;
4、通过学校遴选申报人,需按北京科委通知要求准备正式申报材料,并在
5、科学技术处整理汇总申报材料,上报北京市科委。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书一式六份(含附件)、申报书电子版一份;
2、所有截至日期要求严格遵守,过期不予受理;
3、不明事宜请和院系办公室或科学技术处联系;科技处联系人:许娟,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