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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2-06-08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2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2]144号)”及相关计划管理办法要求, 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我校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按以下27个领域归口申报:

1.数学(力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含工商管理);20.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1.经济学;22.法学;23.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24.教育学、心理学;25.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26.历史学;27.艺术学、体育学。

二、申报条件

1.申请者应是我校正式职工,具有博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国内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

2.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3.已获得“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4.自然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7211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请者一般应为196711以后出生。

三、申报材料

被推荐者须填写“候选人简介材料”(附件3,可参考孙长宇教授简介材料)和“候选人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简介材料提纲如下:

1.姓名、出生年月日、最终学位、职称;

2.学历:从大学开始;

3.研究工作简历:主要包括2007年以来,本人负责的(不含作为参加人员的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项目(附清单),发表论文的情况,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请详细说明)、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专利情况等。

四、申报名额和要求

1.由于教育部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总推荐人数为8人;请学院认真组织并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最多可向学校推荐2人。

2.各学院需在620上午前确认推荐人并进行排序,将排序名单以公函形式(附件5)上报至科学技术处(如本单位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同时提交附件34电子版。

3.科学技术处不受理递交申请,并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过期将不予受理。

4.不明事宜,可和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9013E-mailwanghuaiyi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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