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首页» 通知公告» 成果类

成果类

成果类

关于2024年度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做好2024年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校学术专著出版基金主要资助学校教师以科学研究成果为基础的优秀学术专著的出版。下列情况不列入资助范畴:

1、不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图书;

2、编著、译著、论文集、一般科普读物;

3、教科书、工具书和一般数据库;

4、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出版物。

二、申请条件

1. 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可提出申请。

2. 五年内受学校专著出版基金资助的个人不得再次申请。

3. 申请人为申请出版学术专著的第一作者。申请出版学术专著作者为二人及以上时,必须出具由全体完成人签署的意见书;

4. 申请出版的学术专著应体现作者在相关领域前沿科学研究工作的积累和水平,并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5. 未获资助的专著如以相同内容再次申报的,须隔一年以上并有新的成果加入,同一内容专著提交申请最多不超过3次;

6. 申请人向学院分学术委员会提交申请时须完成全部书稿,同时提交《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下简称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电子版(电子版由学院统一OA至科技处联系人):

(1)书稿:包括“前言”、“完整目录”(至少到节一级)、样章(包括本书稿的重要核心章节,应为50页以上);

(2)主要参考文献(注明出处、时间);

书稿和主要参考文献按顺序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后上传,文件不超过50M(申请材料中的样章是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请提供能够反映本项目最高水平和特色的样章,而非绪论或基础介绍)。

(3)其他材料(非必须提交文件):包括与本书稿内容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获奖情况、鉴定材料等。其他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 请各学院(研究院)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各学院(研究院)需组织专家对申请的专著进行审查和推荐,并在《申请书》中填写书面意见,如有多位申请人申请,需对申请人作出排序;

2. 各学院(研究院)在11月27日12:00前完成作者资格和专著形式审查,并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到科学技术处:

(1)推荐公函(纸件)

(2)申请书(纸件、电子版)

(3)申请人申请材料(电子版)

3. 科学技术处按照专著所属专业领域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议来确定资助的专著,学校根据当年批准情况及经费预算确定资助额度;

4. 专著申请一经批准,申请人应尽快配合出版社完成学术专著出版。

2024年度获批的书稿,自通过审批后原则12个月内必须完成出版,否则取消资助。如完成人因不可抗因素不能按时出版,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向科技处出具书面说明。

四、注意事项

1、如有以下情况,须向科技处说明备案:

(1)专著在申请前获得了其他基金的资助;

(2)专著在获得学校出版基金资助后,在出版过程中获得其他基金的资助;

(3)专著是其他系列丛书的一部分。

2、所有受资助的著作必须按统一装帧格式出版。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联 系 人:王竹君

电  话:89733055
       地  址:主楼A座1216

科学技术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