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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财务处关于严格执行核算专员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20 
          为切实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减少业务办理等待时间,更好的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我处科研经费报销将严格执行核算专员制。
请报销人员提前整理好票据,交给相应的科研经费核算专员,无需排队等待。我处将对票据进行及时处理,对符合规定的票据于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票据收取时间:每周一到周三全天,其余时间不予收取。
核算专员具体负责院系明细如下:
序号
负责院部
核算专员
联系电话
1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庞雪伊
89739092/9093
2
地球科学学院
 
89739092/9093
3
化学工程学院、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吴志强
89739092/9093
4
石油工程学院、新能源研究院、
中国能源战略研究院、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
 
89739092/9093
5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理学院
张建涛
89739092/9093
针对科研报销业务量大的问题,我处将增派人员进行及时解决,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核算专员制相关规定进行科研经费报销。
 
 
 
财务处
2014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