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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应用新的劳务酬金申报软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05 

各院(系)、部(处)、中心: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为了加强对个人收入全员全额申报工作的管理,要求各纳税单位使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该软件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相关要求,对个人身份证号进行验证。请各位填报人员在填写劳务报酬表时,将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一一对应,对于错报后出现的责任问题由填写人承担。该软件在财务处网站已经做好链接,并于2008310日正式启用,财务处在年终将为每个在编正式职工提供一份纳税明细表。

新的申报系统启用后,个人所得税申报将做以下调整:

1、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各项收入(包括各种酬金、劳务等)合并到工资薪金计税。

2、科研提成、校外劳务、零星劳务、学生补助等均按劳务报酬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

3、博士后人员工资纳入学校工资薪金管理。

为方便我校广大教职工填写个人劳务报酬申报表,现把具体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操作流程

登陆

方法1:登陆::8080/ifs

方法2:登陆财务处网站,在校内链接处点击个人收入发放即可进入系统。

用户名:1)教工:工资编号

         2)合同制或临时人员: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一般为18位新身份证号,个别为15位旧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增加代发操作员流程

 

1、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代发操作员授权】

2、点击【新增代发操作员】

3、填写证件编号或姓名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该代发操作员可以代发的项目。注意:如果出现重名的情况,请按证件号和部门代码判断自己需要选择的代发操作员。

5、在屏幕最下方点击【确认保存代发操作员及授权的项目】

6、红字提示“保存成功”,并将该新增代发操作员显示在代发操作员列表中。

 

代发操作员首次代发操作流程

 

一、第一次登陆系统的操作

1、登陆 

方法1:登陆::8080/ifs

方法2:登陆财务处网站,在校内链接处点击个人收入发放即可进入系统。

用户名:1)教工:工资编号

         2)合同制或临时人员: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一般为18位旧身份证号,有的为15位新身份证号)

代发操作员主要权限在界面左面列示。

2、新增劳务报酬申请

界面:点击【待接收申请管理】-【新增代发申请】

1)申请名称,简单易记。例:200504××项目人工费。点击【保存】

2)要按顺序(代发部门-被代发人-项目-代发用途-本次应发-是否免税)填写,不可空。有的有缺省值,一般不需更改。

3)被代发人:姓名和证件号码两项只需填列一项即可,建议用每个人唯一的证件号码。如果属于正式职工,证件号码不能填写身份证号,否则系统提示“此人不存在”。正式职工各项收入合并进入工资薪金计税。

4)如果输入姓名后系统提示出现重名的情况,请根据部门标识和证件编号等信息判断、选择自己要代发的人员。

5)是否免税:根据税法,只有省部级奖励等可以免税。此项一般业务不需要更改,保留缺省值。

6)注意: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经济管理办法,在某些项目中不允许发放某些人员的费用,如果违反规定,在填写被代发人和选择完代发项目后,不允许代发的项目用途不能显示。

7)点击【保存代发申请单明细】,成功增加了一条代发记录。

8)执行上述操作,依次增加要代发的人员,填写完成后,点击【代发申请单完成】。

 

3、打印汇总表和明细表

a)      点击【打印该申请的汇总表及全部未扣税代发明细表

b)      点击右侧【全部打印】按钮,此处有红字提示

c)      选择纸张A4,将上下页边距改为19.05mm

d)      预览后点击浏览器左上角,“文件”–→“打印”

打印完成后,代发申请汇总表2份,未扣税代发明细表1份,在未扣税代发明细表上(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

4、将签字盖章的未扣税代发明细表和银行代发申请汇总表送交财务处审核。

注意:在做完上述操作后不能将系统内的代发记录删除!

5、各项个人收入在将纸介质送交财务处后,按照财务处的规定,领取现金的当日即可发放,需要打入银行卡号的,每月25日入帐。

 

二、代发操作员重复性代发操作流程:

1、点击【全部申请管理】,选择要重复发放的申请单,点击【复制为模板

2、输入模板名称。注意:请更改名称,不能与已有的代发申请重名!

3、点击【保存】

4、点击【代发模板管理】,选择保存的代发模板,点击【复制为新申请】

5、输入新申请名称。注意:请更改名称,不能与已有申请重名!

6、点击【保存】,可以对代发申请明细进行编辑和修改。

 

人员信息维护员操作流程

 

1、登陆 

方法1:登陆::8080/ifs

方法2:登陆财务处网站,在校内链接处点击个人收入发放即可进入系统。

 用户名:1)教工:工资编号

         2)合同制或临时人员:身份证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一般为18位旧身份证号,有的为15位新身份证号)

 

2、点击左侧【人员管理】,点击【增加】

填写下列各项:

1)证件编号:非常重要!银行按证件编号为个人新开存折,只要已经有代发记录,就不能更改证件编号!

2)证件类型:可选择项目: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姓名:

4)人员类型:选择企业编制、农转工、大集体、合同制临时工、校外劳务。

只有人员信息维护员可以增加企业编制、农转工、大集体、合同制临时工人员,被增加的上述人员按工薪扣税(扣除2000后,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与现在学校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同。

各单位代发操作员只可以增加校外劳务人员,校外劳务人员按劳务报酬扣税。扣除80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时)元或扣除20%的费用(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时)后,按20%~40%的税率扣税。

5)部门代码:一般为上述各类人员现工作单位的部门代码,即人员信息维护员的部门代码。只有校外劳务人员的部门代码选择为:“9999”。

6)性别:

7)出生年月:必填项。

8)入校年月:必填项,系统和第(7)项自动进行比较,不满18岁的人员不能进行银行代发。

9)职称:必填项。

10)是否外籍:各单位如有长期聘用的外籍人员,请将此项选择为“是”,系统默认为“否”。按工薪纳税的外籍人员,扣除费用4000元,适用5%~45%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

11)银行帐号:卡号信息必须填写,如无银行卡,必须先行开设,否则将无法代发

12)开户银行:默认选择“农业银行”,

13)办公电话:可以不填写

14)家庭电话:可以不填写

15)手机:可以不填写

16)电子邮件:可以不填写

17)是否有效:选择“是”

3、点击【保存】

页面红字显示“增加成功!”

点击【返回】,可以返回原来界面,可继续增加人员或者进行其他操作。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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