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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全校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以及导师配套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04 

研究生院于1031日公示确定了09级、10级和11级的研究生奖学金和导师配套费,财务处计划在119日对全校研究生进行统一扣款,请各位研究生同学务必于119日前将学费+宿费存入学校为你们办理的农行卡中(若农行卡丢失或变更,请尽快来财务处收入管理科将新卡卡号进行变更登记),另外导师配套费的收费时间定在117-11月25,请各院系院办通知导师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办理时需要带上科研经费卡和填写好的科研经费转账单)

附件:科研经费转账单模板(单人缴费可直接填写1张,多人缴费填写一张转账单合计总额并在后面附上EXCEL打印明细,包括序号+学号+姓名+金额+合计+导师签字)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财务处

 

2011-11-4

 

科研经费转账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