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编报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3]541号)要求,为做好2014年用汇预算的编报工作,请有用汇需求的教职工到科技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科研用汇申请表》(详细通知见科技处网站),申请表及相关合同经科技处核准后,报财务处汇总后统一上报(合同复印件留财务一份备查)。因外汇限额账户实行额度控制,年终核销制度,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批复的额度安排用汇项目,未报预算的项目,无法安排用汇。我校2013年用汇的申报工作截至到2013年12月15日,请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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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王静娴 电话:89733253
财务处:魏 畅 电话:8973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