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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经费卡授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7 
 
为规范经费卡授权管理,明确资金审批责任,自201441日起,各类经费卡如需授权使用,将按本通知执行,请各经费卡负责人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经费卡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对经费使用的管理责任,对各项收支审核签字。经费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给他人使用,确因出国、培训原因需要由他人代行经费卡负责人职责的,应进行书面授权。授权仅限各类借款、经费报销、补助发放。
二、经费卡授权分长期、短期、临时三种情况:长期授权是指授权期限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的,短期授权是指一次以上一年(包括一年)以内的,临时授权是指仅限当次报销
三、授权对象:
       1、教学经费及代管款项等授权对象必须为同级或上级有行政职务的在职职工;
       2、科研经费授权对象必须为同课题组或实验室在职职工。
       四、办理方式:
2短期授权经费卡:请经费卡负责人携经费卡及授权委托书到财务处颜钢厂副处长处给经费卡增加被授权人的名字,授权到期后再持经费卡到颜处长处撤销授权。
3临时授权经费卡:请报销人直接将授权委托书交与财务处核算人员,附在当次报销的明细帐里备查。
五、一张经费卡仅限授权一人。
 
财务处
                                                   20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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