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届“聚力杯”教职工拔河比赛通知
[ 发布日期:2026-03-31  ]

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丰富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校工会决定举办第三届“聚力杯”教职工拔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4月13日、16日,具体赛程安排见后续通知。

二、比赛地点

红旗操场。

三、报名要求

1.参赛方式: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组队,会员数少于70人的分工会可联合组队报名参赛。

2.队员资格:在职工会会员(不含学生助管、兼职辅导员、退休返聘人员),身体健康。

3.上场队员15名,其中女队员至少6名,处级干部至少1名。

四、比赛规程

1.根据报名情况,本届拔河比赛设置4支种子队,分别为上一届“聚力杯”教职工拔河比赛1-4名获奖单位代表队;其中种子队默认为所在初赛分组1号(即A1\B1\C1\D1),分组情况由领队会抽签确定。

2.比赛采用淘汰赛赛制,淘汰赛阶段多组比赛同时进行。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局间休息3分钟,各队现场抽签决定比赛方位,每局比赛结束后双方需交换比赛场地。

3.比赛河距为2米。除参赛队选手以及裁判等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拔河道(两条跑道宽)。

4.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双方队员站好位置,拿起拔河绳,拉直做好准备。双方队长互相检查对方参赛队员数量及身份并确认己方准备情况,准备完毕后,分别向裁判做出明确示意;待裁判鸣哨后,双方各自用力拉绳,以拔河绳中间标志带拉过本队河界的队为胜。

5.在比赛中各代表队自行决定是否使用手套,组委会不统一配发。运动员不得穿钢钉鞋,不准在拔河绳上和地面上添加任何有利于本方比赛的附着物。领队、替补运动员、啦啦队不得故意干扰对方比赛或以身体的任何部位触及本方队员,违者判负。

6.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如有违规情况且超时未改正,裁判有权判负,对判定有异议时,只有领队有权提出申诉。比赛双方同时出现相同违规情况(如倒地等),为保证比赛顺畅开展,裁判可在一方完成改正后对另一方进行提醒并完成后续执裁。

7.参赛队伍单场比赛(三局内)中未经裁判同意变更参赛队员,本场比赛直接判负。比赛过程中如确需进行队员调整,需提前向裁判员说明情况,由裁判决定是否换人,同时另一方队伍获得等量换人名额,双方调整后的队伍情况应满足女队员和处级干部人数要求。出现经医疗组认定的外伤情况可无数量限制换人,非外伤情况导致的身体不适,最多更换一人,其他下场人员不得更换,只能缺员比赛。

8.仲裁委员会:肖中琼、张姣、胡建茹;

裁判组: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及助教学生。

医疗组:校医院医生及护士。

五、奖项设置

校工会按照20人/队(领队1人,参赛队员15人,含替补4人)核发奖品或奖励经费,具体奖励办法另行通知。

六、其他要求

1.分工会需确认参赛队员充分了解本次活动的流程、强度、潜在风险及安全保障措施,参赛队员本人身体健康且适宜此项活动,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严禁参赛。比赛时参赛队员如出现头晕、眼花、眼前发黑等身体不适情况,需立刻示意裁判终止比赛,若因本人对身体状况及活动风险评估不足(感觉身体不适仍坚持继续参赛等)导致出现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2.参赛队员身份弄虚作假属于严重赛风赛纪违规行为‌,比赛中如发现冒名顶替则当场比赛直接判负;如赛后发现相关行为,可在当场比赛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效视频或照片,经仲裁委员会核实后,取消违规队伍后续比赛资格及所获成绩。

3.为保护双方队员,比赛结束时不可立即松绳,以免造成人员受伤。

4.本次比赛由校工会和教育学院联合主办,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遇极端天气或学校重大活动,比赛顺延。

七、报名方式

请各分工会于4月8日下午下班前OA报送参赛信息(包含:单位名称、独立/组队参赛,领队姓名及联系方式)至校工会王艺臻,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积极参与!



校工会

教育学院

2026年3月30日

版权所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工会办公室 留言信箱:xgh@cu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