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宣传部 |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一)项目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以参考《2021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课题指南》(见附件1)所列研究方向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学校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自拟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自拟研究课题批准立项数不超过年度获批项目总数的30%。已申请上级及学校相关课题的禁止重复申报本基金项目。

(二)申报要求:

党政工团专职人员和其他热心于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学研究的人员均可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中青年干部和教师。

1.重点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两年,一般课题研究时间为一年,结题时必须围绕本课题在中文期刊(重点项目在社科类核心期刊)或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公开发表至少一篇项目相关理论文章;或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内参或门户网站刊发项目相关理论文章;或课题研究形成的调研报告、工作制度、政策举措等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批示推广,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成果评选中获得表彰奖励。

2.申请者每年只能申请一项负责项目,已经负责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承担的本基金在研项目数量不超过两项。

3.申请中止课题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项目。

4.申请者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见附件2),一式五份。

二、已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的有关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将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1.项目已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已到期尚未结题项目见附件8)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结题报告书、结题报告(含研究成果材料,请统一采用附件4所附封面)各一式三份(封面加盖单位印章)。需将申报要求中所列结题条件证明材料附在结题报告中。尚未见刊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录用通知等证明材料。

2.项目未到期的课题负责人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一式两份。

3.项目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结题需要延期的,请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见附件6),一式两份。2017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不再批准延期。

4.如已申请项目确实无法按照预定计划完成,可以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止申请书》(见附件7),一式两份,将中止申请书、截至目前项目取得的部分成果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

三、其他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项课题”不受理延期申请。该专项课题与本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同时进行,不再单独召开结题验收会。

注:

1.所有材料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到主楼A1104,电子版请发送至zhangguoze@cup.edu.cn。

2.邮件主题及报送材料电子版请以“项目(立项、结题、延期、中止)-单位-姓名-题目”方式命名。

3.联系人:张国泽;联系电话:89733259。


附件:

1.2021年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课题指南

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立项申报表

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封面

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延期申请书

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中止申请书

8.截至2021年已到期尚未结题的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科研项目


党建、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研究工作委员会

20211月19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