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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 | 彭德怀:永葆“勇敢农民”的本色

发布日期:2021-04-02 阅读次数:

颜慧


  彭德怀是我军的元帅,虽身居高位,但始终以“自己是一个勇敢农民”要求自己。“勇敢农民”是彭德怀伟大人格的象征,也反映出他的治军理念。


  执着:认定的事情必须做到

  彭德怀“吃得苦,霸得蛮”,一旦他认定正确的事情,就必须做到。他主持军委日常工作时期,主张取消军校“六小时一贯制”就真实地反映了他的这种执着性格。

  “六小时一贯制”,是指学员每天上午上课六小时,下午自习三小时,这是当时苏军顾问介绍的所谓“先进”经验。为了保证上午六小时的课时,学员们必须在凌晨五点钟就起床。冬天,第一、二节课因为光线太暗,还需要开电灯。为了保持体力,一些学校实行第三节课后课间加餐制度。从1955年开始,彭德怀就不断接到军校学员的来信,强烈反对这一制度。彭德怀虽认为这种制度不太合理,也不适合国内实际情况,但为慎重起见,1955年10月总参谋部装备计划部部长安东随考察团赴苏考察时,特意吩咐他实地考察一下苏联为何实行“六小时一贯制”。

  11月,安东回国后向彭德怀报告说,苏联军校实行“六小时一贯制”,主要是因为战后教室和教学设备比较紧张,实施这一制度可以大大提高利用效率,但只有部分学校实行这种制度。彭德怀弄清了这一制度的原委,鉴于国内军事院校的教室和教学设备比较宽松,遂决心改变这一制度。但是,遇到很大阻力。

  1956年2月11日,彭德怀召集各总部领导召开临时会议,其中的一项议题就是“六小时一贯制”。他说,看不到有什么好处,大家没有满意的,为什么不改变呢?这是他第一次提出要取消“六小时一贯制”。在3月1日的军委会议上,彭德怀又提出:1953年6月4日,毛泽东主席审阅总高级步校教育计划时,在每天九小时半的学习时间旁就批注了“似以八小时为好,即正课五小时,操练一小时,自习两小时”。后来,他又转引了毛泽东给他的信中话:“每天九小时半学习时间,似太多,改为八小时如何?尤其夏天,学生吃不消。”第二次提出了要取消军校“六小时一贯制”。在1956年5月19日、6月6日和6月9日的军委会议上,彭德怀又连续三次强调“明令取消学校的‘六小时一贯制’”,全军院校最终执行了新的学习日制度。


  平等:“虚心倾听群众批评和意见”

  彭德怀经常讲,上下级之间和官兵之间的良好关系,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上级与下级、军官与士兵之间的区别,只有职务上的区别,在政治上都是平等的。他说:“军官爱护士兵,士兵尊重军官,上级关心下级,下级尊重上级;官兵之间,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友爱合作,团结一致,这就是我军内部关系的特点。”为此,他把官兵一致的理念也贯彻到新修定的共同条令之中。

  在准备修改条令之前,彭德怀在基层部队进行了多次调研,普遍反映1953年颁布的内务条令,比较多地搬用了苏军条令内容,强化了军官权威,缩减并限制了官兵的民主权益,大大削弱了我军三大民主的优良传统。在他的主张下,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恢复了下级可以批评上级、士兵可以批评军官的光荣传统。内务条令明确规定:首长职责之一就是“虚心倾听群众批评和意见”。把军人应“无条件服从首长的命令”,修订为“部属对于首长的命令,必须坚决服从。部属如认为命令中确有不适合具体情况的地方,可提出建议,但在首长未作出修正前仍须按照原命令执行。如情况不允许请示的时候,应在不违背首长总的意图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的灵活的完成任务”。在新修订的纪律条令中,把“只有首长单方面实施奖惩权”,修订为“奖励与惩戒,由首长决定实施。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群众评议、首长决定的方法”。此外,在申述、控告方面,也扩大并保障了下级广大官兵权利。1957年11月20日,国防部通知全军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共同条令。


  无私:公私分明,不占公家毫厘分

  彭德怀曾对他的工作人员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自己不贪;第二,别人不送;第三,敢把厚脸皮的上司、熟人挡回去。他认为,只有这三条才能保得住一个“公”。他不仅要求工作人员这样,自己也是这样做的。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公私分明,绝不侵占公家一丝一毫。

  1959年3月,彭德怀给乌石大队写信。他此前到乌石调查时,生产大队曾送他一瓷坛蜂蜜,当时随员不敢让他知道。彭德怀回到北京几个月后,才知道这一事情,他立即给乌石大队干部许立仁、怡静两人写信,说明本拟将蜂蜜退还,但又不方便邮寄,特寄去30元,请转交大队。

  1966年3月,被中央重新分配到西南三线工作的彭德怀,怀着巨大的工作热情,开始了一个多月的调研行程。28日,他不顾山高路险,轻车从简登上云雾缭绕的西昌螺吉山,视察山上的畜牧场。中午时分,在牧场工作人员的热情邀请下,在畜牧场场部食堂吃了一顿便饭。随后,工作人员以食堂规定的每人二角的标准上交了彭德怀一行十人的伙食费。晚上,当他得知交费情况后,随即给西昌螺吉山畜牧场党委书记田兴成写了一封补款信。信中写道:“田同志,我们今天在你场吃过饭,每人只算贰角钱,实在太少。以六斤肉计每斤七角,即四元贰角,还有其他饭菜,至少十元才公道。除每人已给贰角外,另补八元,请查收。任何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核算制。”


  简朴:始终以普通战士的标准要求自己

  彭德怀在他的自述中曾写过这样一段话:“童少年时期这段贫困生活,对我是有锻炼的。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回忆到幼年的遭遇,鞭策自己不要腐化,不要忘记贫苦人民的生活。”新中国成立后,他在生活上始终以一名普通战士的标准要求自己。

  1957年8月,彭德怀赴张家口、大同、太原、石家庄等地进行战役勘察。临行前,他特地给随行工作人员“约法三章”:一是到院校和部队,一律住到一般干部和部队营房,不住招待所,不要惊动地方党政领导同志;二是各单位负责同志不要到车站迎接,只派一位管理员带路即可;三是坐火车去,买几张普通座票,同普通旅客坐到一起,不许单挂车皮。8月12日,彭德怀一行乘火车抵达张家口站,通信学院和当地驻军领导同志到站迎接,他一见面就沉下面孔,表示不满并责问:不是已告诉你们不要来,为什么还要来?让来迎接的领导同志十分尴尬。

  在张家口视察期间,他住在张家口通信学院和大同某部营区士兵宿舍,白天使用普通的公厕,夜间距离远用痰盂做便器,生活上有很多不便,并且中间两次感冒,但他始终很高兴。这是因为他又回到了士兵中间,回到了戎马一生的源头,这让他感到无比的踏实。


来源:党建网、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