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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 阅读次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规定,按照上级和学校工作要求,学院党委决定,组织评选表彰一批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北京高校“两优一先”参评对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取得的成效作为评选重要参考,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扎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二是坚持党建引领发展。评选工作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注重评选表彰在推动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深度融合,推动高质量内涵式发展,服务“国之大者”,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先进典型。

三是坚持典型示范引领。通过表彰,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人心、鼓舞士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为建成能源领域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名额和范围

学院共表彰优秀共产党员13名(其中教工党员3名、学生党员1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其中教工支部1个、学生支部1个)。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是:党组织关系在校2年(含)以上、党龄2年(含)以上的教工党员;党组织关系在校1年(含)以上、党龄1年(含)以上的学生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党组织关系在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含)以上的教工党员。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是:成立1年(含)以上党支部。

三、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在近三年党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一次以上。教职工党员还要模范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要求,带头落实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三全育人”要求,主动担任学生班主任等,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学生党员还要模范践行“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等要求,带头执行校规校纪,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探索新时代党务工作的方法路径,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打好学校党的政治建设攻坚战,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本单位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任务中成绩突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院级单位党组织还要模范执行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履行政治责任,有效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在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安全稳定等重点任务中表现突出。教职工党支部还要模范执行系务会制度,把好政治关、师德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员工的作用突出。学生党支部还要健全与班委会、团支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在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方面表现突出。

四、评选步骤

1.确定推荐对象。各党支部通过支委会或者党员大会,组织党员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向学院党委提交申报材料。

2.推荐名单与公示。学院党委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查,确定学院党委拟表彰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确定表彰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将正式发布文件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1.5月11日前,各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做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上报推荐对象的各项材料。(上报要求见附件1)。

2.5月11日-13日,教工、学生分别组织评选,确定院级“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和学校“两优一先”推荐参评对象。

3.5月中下旬,对“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

4.6月上旬,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委作出表彰决定。

六、有关要求

1.把握推荐条件。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统筹考虑在疫情防控、服务保障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共产党员。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曾受到中央、北京市、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以及学校2019-2021学年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2.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推荐,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凡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经得起考验。要严肃纪律要求,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信访举报,遵守保密要求,防止发生舆情。

3.加强学习宣传。各支部要把评选表彰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发动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师生积极参与。要把评选表彰工作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突出实效性和导向性,充分宣传展示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优秀案例,激励和动员广大党员积极进取、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学校第十二次党代会和70周年校庆。

联系人:袁玉 89731689;赵思源 89731823


附件:

1.评选表彰材料上报说明

2.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1-2023学年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1-2023学年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2021-2023学年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5.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汇总表

6.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7.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汇总表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党委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