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课程替代通知
1. 学校每学期都开设与教学内容相近但难易程度有区别的课程,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学有余力的学生可选择内容相近且难度高于主修专业要求的课程进行修读,通过考核后可以替代主修专业中原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创新创业类学分可以累计,溢出学分在毕业资格审查时可以用来替代本专业的专业选修学分,但替换学分最高不超过4学分。
2. 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大学生,完成相应的实验(设计)任务,提交研究报告(论文)等环节后,通过指导教师的评定和院(系、部)的审核,达到一定水平的,由大学生提出申请,经院(系、部)批准后,可替代相关的课程设计或实践性教学环节。
3. 因培养计划变更等原因导致未统一安排补考的必修课程,由学生所在院(部)专业负责人指定替代课程补考,或者指定课程相关教师按原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命题用于补考。
4. 因所学专业培养方案重新修订,导致部分课程不再开设,学生可以修读重新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中的相近课程,经所学专业负责人和学院审核认可后,可替代原培养方案中的相应课程,并以替代课程的学分计入学生修读的总学分。
5. 关于课程替代原则。原专业已修读的必修课程如果在转入新专业后的学期中也开设,在学时学分高于或等同于新专业的要求时,可以替代新专业该门课程,但须补修该专业指定所缺的新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且学分数不低于替代课程的学分数;在学时、学分低于新专业的要求时,由该专业负责人根据该课程内容差异情况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可免修新专业的课程并指定需要补修的其他课程及学分。转专业前的选修课程在课程类别及要求与新专业选修课程的类别及要求相近时,可以经新专业负责人批准替代部分新专业的选修课程。
6. 办理时间及要求:每学年毕业初审时开始集中办理课程替代(结业生除外,在每次申请学位前办理即可)。毕业生请关注替代课程申请通知,否则会影响毕业时间。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统一递交申请表。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28日